第一章 服务方案优化方案
第一节 运输和车辆设备管理
为提升车辆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激励驾驶员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任务的高效完成,特此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
1、在危险物品的运输流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安全操作手册进行装载和卸载作业,确保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危险物品的意外脱落、遗失以及可能引发的燃烧或爆炸事故。务必遵照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危险物品运输路径、时间安排及速度限制的规定。在途经站点停留时,需配备专人监护,并确保与建筑物和密集人口区域保持适当距离,仅限于许可指定的地点进行临时停靠。
2、所有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装载、限重和速度的明确规定,不得实施超载、超限或超速运输。此外,此类车辆严禁搭载任何非危险品货物或易燃、易爆物品。驾驶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随车携带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作为法律依据。
3、所有车辆均需装配定位设备,并增设高级安全防盗系统。
4、危险物品车辆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在运输过程中,若遭遇危险物品燃烧或遭受盗窃、遗失的紧急情况,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立即将事故详情、所涉及的危险物品名称通报给车队主管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时,他们需在现场实施所有必要的警示标识和应急响应措施,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6、任何驾驶员在未得到车辆调度部门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严禁擅自离岗出行或变更既定行驶路径;同时,严禁将车辆转交给外部机构的个人驾驶,以及任何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资格的人员操作车辆。
7、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停放。若因未遵守规定导致车辆遭受损坏或失窃,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全部或部分责任。
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1、在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针对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关主管机构的严格考核,只有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履行岗位职责。
2、驾驶人员在每次货物运输作业前,必须对车辆及其相关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关注传动、旋转和制动等关键部件,确保无故障运输。日常应注重车辆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维持其持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若遭遇突发火灾,应当立即停车,确保火势被完全扑灭后方可继续行驶。若遇到火源,务请选择在火源上风方向200米的安全距离或下风方向300米处实施绕行,以保障行车安全。
4、在运输过程中遭遇雷电天气时,应当立即将车辆停驻于开阔地带,且与人口密集区域及高耸林木保持至少200米的安全距离。停车后需确保发动机关闭,所有乘员应撤离至运输车200米之外的区域以确保安全。
5、在行驶过程中如遇车辆故障,应当立即将其安全移至路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周围无无关人员围观,且在整个维修作业期间,严禁使用明火操作。
6、在严冬季节,发动机启动面临挑战时,务必避免采用明火点火的方式。
7、在操作车辆的启动与停止过程中,务必遵循平稳操作原则,防止突发性的启动和急促刹车。当驾驶员需临时离开车辆时,务必确保实施彻底的手刹制动、断开电源电路,并确保车门安全锁定。
8、在行驶过程中,务必严格把控车速。对于高速公路,建议最高速度不超过80公里/小时;在常规道路,限速应不超过50公里/小时;而在夜间驾驶时,应将速度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下。遇到极端天气条件、路况不佳或者人口密集区域,应当适时降低车速,必要时暂停行驶以确保安全。
9、在车辆运输过程中,驾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警察及公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车辆及爆破设备进行的安全核查要求。
10、在行驶过程中,务必遵照交通警察支队规定的行车时间及路线行驶。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遵循《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车辆维护、检验、运用及管理的相关要求,以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运行状态。
1、所有用于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当在具备相应资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机构接受维修服务。
2、车辆建议每行驶5000至8000公里实施一次一级维护作业,主要涵盖清洁、润滑与紧固项目,并对制动、操控等安全相关组件进行细致检查。遵循规定程序,对车体外露连接部件的螺栓、螺母进行扭矩校验并确保其坚固。在必要时为润滑点补充或更换润滑脂及机油,以维持各润滑点的良好润滑性能。
3、建立健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修理档案。
4、未经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外修车
第二节 改良车辆GPS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至上,预防为先'的指导原则,旨在提升对GPS追踪车辆的管控效能,充分利用科技设备在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及业务运作中的影响力,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违规行为,并有效预防和降低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确保XX汽车队危险货物运输的绝对安全,特此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GPS车载系统的使用管理
1、GPS车载导航系统旨在确保车辆的精确定位与行驶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务必保持车辆配备的GPS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任何对终端设备正常运行的干扰行为,如人为损坏、私自拆卸或擅自改动终端结构,皆被严格禁止。如车载终端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作,应立即向管理平台报告,以便于迅速进行维修处理。
2、在启动车辆前,驾驶员应当对GPS车载设备进行详尽的检查,以确保其在行驶期间能稳定有效地运行。
3、在行车过程中,驾驶人员必须确保GPS车载系统的持续运行,严禁擅自关闭。
4、在运营车辆时,如遇车载系统的任何问题,应及时向我司汽车队报告。
二、GPS车辆的行驶线路及限速管理
1、所有装备了全球定位系统(GPS)的交通工具必须严格遵照既定的行车路径行驶,禁止未经许可的路线变更。在遇到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如突发的崩塌、道路交通中断等,务必在事前征得车队主管的明确指示后方可改变行驶路线。
2、驾驶配备全球定位系统(GPS)的车辆时,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车速限制,严禁超越允许的速度范围行驶。
在晋中市的交通规定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主要道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被限定为每小时六十公里,而在县乡级公路则需遵守每小时四十公里的限速标准。
三、危货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驾驶员如需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必须持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驾驶许可证,且需在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相关考核,获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此外,他们还需精通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事项,确保操作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1、严格遵循并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爆器材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运输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始终服从调度,严格遵从指令,确保安全驾驶操作。
2、承担车辆出车前后的全面安全性核查任务,确保无故障行驶。严格执行三检四查的工作流程,一丝不苟地履行职责。
3、承担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与检验工作,以确保其始终处于整洁及良好的运行状态。
4、驾驶员在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强调维护与检查,即频繁实施细致检查、定期保养并确保所有连接部位的稳固性。二、行驶过程中务必谨慎,包括在路况不明、视线受阻、启动、会车、礼让、倒车、停车等关键环节需减速处理。特别是在通过交叉路口、狭窄道路、窄桥、弯曲路段、车站、装卸区域以及上下渡口时,更要尤为慎重。三、驾驶员必须具备全面的技能掌握,包括了解车辆的技术状态、关注道路天气变化,并时刻留意周围行人动态。
(二)、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的《道路危险物品运输管理规定》,确保危险物品的装载过程合规,并在行车与停车操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1、当能见度优良时,驾驶者应确保车辆行驶速度不高于对应道路允许的最低限速。然而,在遭遇尘埃弥漫、雾霾、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条件,或者道路状况复杂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当高度集中注意力,适当降低车速,保持在确保行车安全的适宜速度范围内行驶。
2、当车辆在平直道路行驶时,建议前后车距保持至少50米,而在上坡或下坡路段则需确保安全距离不少于300米。在雨雪天气中,务必实施防滑措施以确保行车安全。驾驶过程中,请坚决杜绝因赌气、疲劳、违规或人货混载而产生的驾驶行为。
3、遇热带风暴或台风、雷电、暴雨雪、大雾、磁暴等特殊恶劣气象时,不得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作业。严禁携带打、六级以上大风火机、火柴等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驾驶;
4、在运送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务必遵循不作停留或过夜的规定,严格禁止将运输工具停驻于居民聚居区、繁华商业区、历史遗迹、旅游景点或关键建筑设施周边。优先选择在平坦地面停放,并在必要时使用三角木楔固定车轮,确保车辆停靠稳固。遇到雷雨天气,务必确保车辆停置于远离建筑物的开阔地带。
5、行车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要完整详细。
6、驾驶人员在任何时刻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与法规行事。
四、押运员的岗位职责
押运员如需在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领域执业,必须通过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的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有该证书方可上岗。严格遵循上级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运输指导方针,服从指令,确保押运工作的有效执行。
1、承担货物押运过程中的详细安检职责,确保在装载后及卸载前,所有潜在危险品处于密封无泄露状态,并严谨执行交接程序。
2、在执行危险物品押运任务时,应确保配备充足的应急处置设备和防护装备,并熟知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程序。
3、监督并积极协同驾驶员执行危险品运输及行车安全相关规程,确保安全无误地抵达目标地点。
4、在执行危险货物运输保障任务中,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或者遭遇盗窃、遗失、突发事故(如爆炸)或环境损害,应立即向车队主管通报,并迅速实施所有必要的警戒与应急响应措施。
五、危货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确保对交通安全与危险货物安全给予同等的高度重视。
1、严格遵循并执行上级和企业关于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积极协同公司相关部门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2、承担危运车辆及危险物品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职责,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或潜在事故隐患,须立即向汽车队管理层汇报,并在必要时提供支持与协助以进行后续处理。
3、致力于实施全面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推动安全宣传项目的执行,定期组织驾驶员参与安全知识的学习,并确保相关学习资料的完整记录。
4、实施定期的消防设备检修,以保障其正常运行,并确保相应的检查记录完整详实。
5、为领导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建议及实施策略,以供决策参考。
6、审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以及所有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是否到位。
六、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车辆的合规运用及持续的安全运营,以及人员的生命安全,驾驶员与汽车队郑重签署本安全责任协议,承诺全面遵循协议中所列条款并切实履行。
遵纪守法
驾驶员在履行职责时,务必严格遵循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手册,恪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研习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为鉴,以保障自身的行车安全。每周四下午,驾驶员需按时参加由车队安排的交通安全专业培训,除非特殊情况,否则请务必出席,并提前向车队队长申请请假许可。
七、车辆的管理
确保车辆的定期维护与保养,严格执行例行保养和周期性全面检验规程。积极响应公司的汽车队安排,实施强制性维护措施。对于驾驶员因疏忽检查导致的车辆非自然损坏,相关的维修费用将由驾驶员承担。
提升和完善车辆安全保险及各类证件的规范化管理,驾驶员应定期对所驾驶车辆的相关证件有效性进行核查。对于因证件缺失导致的罚款,责任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车辆维修工作须遵循规定,任何维修行为都需经由车队主管的批准,并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实施。
八、行车安全
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经部门主管的审批后方可出行。在出车前、行驶过程中以及收车后,驾驶员需自行进行详尽的检查。并且,驾驶员须于每月25日早八时准时参加由车队安排的安全例检活动。
九、交通事故
在遭遇交通事故时,务必坚守现场,立即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确保事故现场得到妥善保护。同时,积极与警方协同处理,及时将情况通报给车队调度(安全专员)及保险公司。
任何未经所在部门主管授权的私自使用公司车辆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车辆损坏以及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将由驾驶者自行承担。
2、在发生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责任判定后,确认驾驶员应承担因其违规行为导致的不予赔偿的损失,这部分责任将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驾驶员不负全部责任),导致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已给予相应赔偿后,剩余部分的补偿责任由公司承当。然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对驾驶员的相关责任进行追责。
4、对于因驾驶者违反常规道路交通规则,如超速、车道侵占等导致的交通违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若非专职驾驶员,责任将归属兼职驾驶员承担。
5、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要求在接到相关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将由驾驶者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为两份副本,每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汽车队 (盖章):
兼职驾驶员签字:
第三节 汽车队车辆维护保养规定
在汽车的日常运营中,随着行驶里程的增长,各组件会经历磨损、老化或故障,这将直接影响其安全可靠性能。因此,车辆的维护保养应当采取分阶段、分级别的方式进行,坚持‘预防为主,强制性维护’的方针,所有的维护规程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一)、车辆的例行保养
1、出车前的例行检查涵盖以下内容:确认散热器冷却液存量、润滑油量与油压,轮胎气压,制动系统的效能,转向装置的运作状态,照明信号灯、喇叭和雨刷器的功能性,以及各类仪表的正常运行。此外,还需核实传动系统、车身结构(包括钢板)、轮胎及其紧固件(如螺栓、螺母)的完整性及有效性。最后,需检查发动机的运行状况,排查异常声响,并审视风扇和空气压缩机皮带的张紧程度是否适宜。
2、在行驶过程中,主要关注各项仪表运行状况的监控,包括轮毂、制动鼓、变速器、差速器的温度检测,轮胎气压的校验,以及各连接部件螺栓、螺母的紧固状态核实。此外,还需对转向系统、手制动装置、脚制动器和离合器的工作效能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其运作正常,无异常声响出现。
3、日终保养作业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实和补充燃油(或燃气)以及冷却液,确认无漏油、漏水、漏气或漏电迹象,对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及制动系统的组件连接稳固性进行核查,检查轮胎气压,移除胎面与胎间的异物,检验照明设备、信号指示灯以及雨刮器的工作状态。在冬季,特别需排放冷却系统水分并审视防冻措施是否完备。
(二)、车辆一级保养
1、在维护过程中,需对发动机、变速器以及转向机构的润滑油位进行细致核查,确认各部件油嘴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并依据规定程序补充相应的润滑剂。
2、作业要求:严谨核查车辆外观各组件(螺栓、螺母)的紧固状态,确保其稳固且功能正常。遇到任何异常问题需立即进行维修和调试处理。
3、对轮胎气压、电气系统、照明设备以及各类仪表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检验,确保其完整无损。
(三)、车辆的二级保养
1、检查发动机及电气设备的工作情况。
2、执行对机油盘、机油滤清器以及燃油滤清器的详细检验,并实施相应的分解与清洁作业。
3、进行全面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毂轴承等关键部件的检验与调校,并实施适当的润滑维护措施。
4、二级保养,亦即强制性维护服务,建议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中心实施,以确保车辆及其零部件维持优秀的技术状态,保障车辆的顺畅运行。
(四)、在执行三级车辆保养时,需与二级保养同步进行,对各系统组件实施拆卸、清洁、检查、调校,并确保消除潜在故障隐患。
(五)、磨合期、换季期保养
1、初期运行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对整车辆润滑点进行全面润滑,同时评估制动系统的性能,并在发现任何异常时迅速予以修复;此外,还需仔细检查所有外露部件的螺栓和螺母是否紧固牢固。
2、换季保养
在夏季转换季节之际,主要的保养措施包括:彻底清洁发动机润滑系统和底盘各组件,并更换适合夏季运用的润滑剂;同时,精细调整火花塞及分电器断电触点的间隙以确保性能优化。
冬季交替保养的关键措施包括:更换为冬季适用的润滑油,为发动机补充防冻冷却液,增设冬季防滑设备;同时,为发动机和散热器安装保暖设施。
附计划表:
CNG车辆定期保养计划表
项 目 |
牌 号 |
数 量 |
周 期 |
计划安排 |
责任人 |
发 动 机 |
豪泺专用机油 |
14.3 |
每5000到8000公里 |
每次两台 |
定点修理厂 |
机油滤芯 |
豪泺专用滤芯 |
1 |
每5000到8000公里 |
每次两台 |
|
变 速 箱 |
豪泺专用油 |
9 |
每10000公里到12000公里 |
每次两台 |
|
后 桥 |
豪泺专用油 |
10 |
每10000公里到12000公里 |
每次两台 |
|
离合器、刹车 |
豪泺专用油 |
2 |
每20000公里 |
每次两台 |
|
动力转向器 |
豪泺专用油 |
3 |
每20000公里 |
每次两台 |
|
冷 却 水 |
夏季清洁软水 |
5 |
|
每月1号 |
车辆驾驶员 |
冬季防冻液 |
每年冬季 |
CNG车辆定期润滑计划表
项 目 |
牌 号 |
数 量(处) |
周 期 |
计划安排 |
责任人 |
前钢板吊耳及支架轴销 |
3号锂基脂 |
6 |
每月一次 |
每次两台 |
定点修理厂 |
转向横直拉杆球节 |
4 |
每月一次 |
每次两台 |
||
传动轴 |
4 |
每月一次 |
每次两台 |
||
前制动器调整臂 |
3 |
每月一次 |
每次两台 |
||
后钢板吊耳及支架轴销 |
4 |
每月一次 |
每次两台 |
||
后制动器调整臂 |
6 |
每月一次 |
每次两台 |
||
前轮轴承 |
50度高温黄油 |
10 |
每月一次 |
每月1号 |
|
后轮轴承 |
12 |
每月一次 |
|
一、车辆自检自查制度
(一)、每月,车队应当安排不少于两次的定期车辆及地面设施点的自我检查与评估,确保全面细致地记录检查涉及的区域、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结果。此类检查必须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执行,并要求车辆检查报告需由驾驶员本人及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二)、在遵循定期检验的要求下,驾驶员须实施出车前、行驶过程中及收车后的常规车辆检查,一旦发现任何异常应立即处置,并确保对检查与维修事项进行详细、准确的记录。
(三)、在参与重要活动、遭遇节假日、极端天气、复杂路况或执行长途运输任务前,务必对车辆进行全面且严谨的安全技术性能评估,以及车辆防火设施的完整性与效能检验。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检查项目、处理措施及更换的零部件实施详尽记录,以确保车辆装备完备,所有机械部件功能正常且具备安全保障能力。
(四)、在无固定专驾制度的运营环境中,驾驶员在出车前需严格履行常规检查程序。退勤时,应详尽交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态,以确保信息准确传递。若车辆在收车后暂时不投入运行,当班司机还需向车队管理层报告车辆的最新安全技术状况。
(五)、车辆的自我检测与日常维护记录应当予以长期且妥善的保存。
附车辆表:
2023年( )月CNG出车前检查表
车辆标识编号: 检验日期: 驾驶人员: 押运人员:
检 查 项 目 |
检查结果 |
采取的措施 |
1、车辆证件、驾驶员证件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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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车载GPS是否工作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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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车辆配备灭火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
|
|
4、车辆刹车系统是否可靠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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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车辆灯光、危货品标志灯是否完好。 |
|
|
6、槽车钢瓶外观是否完好。 |
|
|
7、槽车操作仓内管件车接处有无泄漏。 |
|
|
8、检查槽车钢瓶的压力表及温度计是否运行正常。 |
|
|
9、主车燃气管路、发动机有无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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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检查轮胎是否存在任何损坏、破裂或严重的磨损情况。 |
|
|
11、主挂连接牵引鞍座是否完好; |
|
|
安全员签名: |
二、押运员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应定期实施员工的安全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并确保他们掌握最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
2、在员工入职前,公司强制要求他们接受全面的安全运输法规、安全生产理论与操作程序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胜任岗位职责。
3、确保每年实施不少于两次的安全运输法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与操作规程的系统培训,员工需通过考核方能维持其岗位资格。
4、公司要求押运人员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专业安全知识,并严格遵循我司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
5、务必熟知所承运危险物品的特性和潜在危害,以及包装容器的相关运用特性。
6、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应当装备齐全的应急处置设备及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熟知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操作程序。
7、必须严格执行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控措施,杜绝驾驶员驾驶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明确规定禁止通行的区域。
8、致力于监督并激励驾驶员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及行车安全规定,确保安全无误地抵达目标地点。
三、安全巡检制度
(一)、每日出车前,危货驾驶员与押运员应执行详尽的车辆检查清单:
1、车辆证件、驾驶员证件是否齐全。
2、车载GPS是否工作正常。
3、车辆配备灭火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4、车辆刹车系统是否可靠有效。
5、车辆灯光、危货品标志灯是否完好。
6、槽车钢瓶外观是否完好。
7、槽车操作仓内管件车接处有无泄漏。
8、检查槽车钢瓶的压力表及温度计是否运行正常。
9、主车燃气管路、发动机有无泄漏。
10、检查轮胎是否存在任何损坏、破裂或严重的磨损情况。
11、主挂连接牵引鞍座是否完好;
(二)、所有驾驶员及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操作程序,出车前务必进行详尽的安全自查。安全专员负有监督职责与义务,一旦发现潜在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依据规定对违规行为实施经济惩戒。
四、危货车辆和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交通部发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精神,本制度旨在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现予以明确制定。
1、所有车辆须实施定期检验与维护。年度检测与评级需一年进行一次,而二级维护周期设定为每季度,车辆的技术性能必须符合一级车辆技术标准,任何未达运输安全技术规定和规范的运营车辆,不得参与危险货物运输任务。专用运输车辆必须在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格的汽车维修机构进行维修作业。
2、执行每日车辆例行检查规程,对于承担隔日运输任务的危险货物车辆,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务必首先完成日常维护,随后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状况核查,填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逐日例检记录表》。如车辆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必须送厂进行维修,经过维修复检并获得检验人员签字确认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逐日例检合格通知单》后,调度部门方可依据此通知单安排运输任务。任何未经此程序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参与运输作业。
3、所有车辆须装配统一标识的照明设备、车牌,并配备消除静电装置、消防安全设施、专为防止引发火花的工作工具和器具。同时,要求增设隔离火星及自动断电装置,确保电路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包括安装能够立即切断总电源的设施。
4、务必遵循车辆集中管理规定。在车辆作业完成后,须严格遵照公司的指示,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置于专用停车场内,严禁驾驶员私自将车辆停放于指定区域之外。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需临时过夜,驾驶员必须选择并确保符合标准的停车场所,并由押运员实施对车辆及载货的监管。同时,建立详实的车辆停放记录制度以确保合规性。
五、车辆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安全防范水平,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特此制订车辆事故责任追责机制。
1、在遭遇交通事故后,车队需详尽调查事故原因,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于涉及的一般责任人员,必须向公司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检查报告。报告中应阐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其潜在的危害,并借此机会深入反思,吸取教训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对于导致一万元至三万元经济损失的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实施强制性岗位停职,返回公司接受为期七日的内部强化培训,所有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
3、对于导致经济损失超过三万元的事故,将立即解除事故责任人的职务,并处以一千元罚款。同时,此类事故详情将被公示于公司的内部通报中。
4、在本月内,若车队车辆遭遇两次或以上的交通事故,将实施全面的车辆生产暂停整顿措施,直至所有潜在安全隐患得以彻底消除。
5、在遭遇交通事故时,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无隐瞒、遗漏的情况发生。
6、车队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投身于工作中,共同确保车辆运输过程的安全无虞。
六、安全事故等级和报告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化运输安全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置流程,确保安全事故责任的追踪落实,从而有效预防和削减生产安全事件的发生。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按照所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安全事故通常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一)、重大安全事故的定义为,凡导致30人及以上人员不幸遇难,或造成100人及以上严重伤害(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后续以此类推),以及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事件。
(二)、重大事故定义为:导致10至30人之间死亡,或者造成50至100人之数的严重伤残,同时伴随5000万至1亿元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重大事故定义为,导致3至10人丧生,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严重伤残,以及1000万至5000万元人民币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四)、一般事故定义为,凡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下严重人身伤害(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事件。
事故制度报告如下:
一、一旦发生事故,事故现场的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向本单位的直接主管报告,或者通过企业内部平台通报。接收到报告后,单位主管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应对,以防止事态扩大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
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在一个工作小时内向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应急救援机构及其人员构成:建立从业人员亲属联系方式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并维系员工队伍的稳定性,特此拟定本规章制度。
(一)、公司方面
1、了解从业人员的家庭生活详情,并在必要时主动提供支持,有效协助他们处理具体的困难事项。
2、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向相关人员家属传达从业人员的工作与学习动态。
3、我们诚挚地呼吁从业人员的家庭成员扮演'贤内助'的角色,全力以赴地争取家属对公司理念的深刻理解和坚定支持。
(二)、家属方面
1、确保及时将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向公司通报,遇到任何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应立即向公司报告。
2、对于家庭成员或个人生活中的任何困难,我们鼓励及时向公司反映,公司将给予积极的援助和支持。
(三)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1、秉持文明驾驶原则,倡导礼让先行,深刻理解自身岗位的特殊与关键,务必确保车辆行驶过程的安全,以维持运行的绝对稳定。
2、在行驶过程中,始终坚持并严格遵守速度限制,坚决排除超速驾驶的行为。
3、务必遵循国家关于驾驶员工作强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出车前始终保持精力充沛,坚决杜绝疲劳驾驶的现象。
4、在驾驶过程中,务必保持极度专注,严格禁止进行非必要通话或使用移动设备。务必遵循交通标志指示,坚决杜绝任何违规操作行为。
5、杜绝酒后驾车,禁止吸烟。
6、严格遵循操作程序,确保思维清晰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前提。在身体状况欠佳或情绪不稳定的时刻,应主动放弃驾驶,并恪守相应的休假规定。
7、具备出色的道路适应能力和稳定的心理素养,同时拥有精湛的技术技能.
8、精通各类车辆辅助设备的操作,当遇到极端气候条件或突发紧急状况时,能迅速启动并执行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
9、能够正确对待批评和自我批评。
10、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应当严谨周密,确保每个环节都精细检查,以排除任何潜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11、致力于维护集体的荣誉,积极推动团队协作,积极响应并积极参与车队的各项活动。
12、严格遵守车队管理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思想动态报告。
13、致力于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并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
14、配合押运员搞好安全工作。
15、对车辆的状态有深入理解,遇到任何异常情况时能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