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与考古挖掘服务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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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考古背景与需求详细探讨
第一节 项目背景
一、概述田野考古学方法与实践
(一)田野考古学的内容
田野考古学,作为一门专注于探索人类历史的学科,其核心实践包括实地考察与收集实物与信息资料。
人类的历史悠久,书面记录的历史仅限数千载,我国可追溯至确切纪年的时期不到三千载,文字记载的史实更是限于四千年前。然而,对于那横跨数百万年的史前阶段,田野考古的发掘成果堪称至关重要的历史线索。通过对考古遗迹和遗物的探索,我们得以构建并理解原始社会的面貌,这正是史前考古学的核心价值所在。
我国史书对于夏商周三代以及边疆古代民族的记述相对匮乏,主要依赖田野考古发掘获取信息;相比之下,中原王朝的记载在史籍中占据核心地位,尽管数量众多,但难免存在谬误和偏颇,关注的是朝代兴替、权臣重臣的篇章。而在探讨古代人类体质演变、农业与畜牧业发展、陶瓷与冶金工艺历史,以及人与环境互动关系等领域,史书的记录显得尤为贫瘠,这时,丰富的实物遗存便成为研究的基础资料。 以往教科书普遍接受项羽焚烧阿房宫的事件,然而,西安阿房宫前殿遗址的实地挖掘揭示了一个事实:前殿并未发现明显的火烧痕迹。考古学以其无可辩驳的实证力量,通过揭示遗址的详细情况,用实际发现来修正或补充历史记载,从而促使历史理解更为理性,更接近历史的真实本质,这正是考古学揭示历史价值的核心体现。
分布广泛的古代遗迹,散布在地表与地下,甚至淹没于水域之中。为了揭示其存在,服务于人类历史研究,科学的探索手段不可或缺:发掘、观测、揭示、记录并搜集这些珍贵遗物。获取的实物资料还需经过严谨的科学分类整理,公之于众,以便科研人员及公众得以利用。这将不断丰富我们对古代社会的理解,深化对人类自身的认知。
田野考古学的架构主要由理论与实践两部分构建。基础理论涵盖考古地层学和考古类型学,其他诸如考古学文化、聚落考古、埋藏学、环境考古学、体质人类学以及地质学等诸多学科,皆为田野考古提供了关键的理论指导。在实际操作层面,田野考古实践则遵循理论导向,通过采用多种方法,如区域调查法和探查手段,配合技术手段如刮面、绘图、摄影、数字技术和遥感技术,来收集和获取研究对象的详尽信息以及实物资料。
田野考古:考古学科基石 - 近代考古学的核心特质在于实施系统的田野考古工作,其科学性资料成为主要研究素材。田野考古的实践水平直接决定了考古研究的广度与深度。 - 研究成果的累积与新的考古探索需求相驱动,促使田野考古持续深化发展。
(二)田野考古研究对象与任务
1.田野考古研究对象是遗存。
古代遗物,若其可移动则称为遗物,而对于那些不可移动的古代遗迹,则予以特别尊重和保护。
田野考古首要目标在于遗存资料的收集。作为科学获取实物证据的基础途径,田野考古亦是直接对古代遗迹进行初始科研探索的关键步骤。
考古学研究遵循的基本步骤包括遗存的发掘、记载、整理与解读。在信息获取与剖析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科学的方法论,并确保解释的合理性。
(三)田野考古的野外工作方式
田野考古的野外工作方式有调查、发掘和清理。这是田野考古最主要的工作。其中考古调查是在基本不破坏原有遗存的情况下,对遗存进行考察、记录,有选择地收集暴露出来的遗物,并确定需要保护的遗存。发掘是通过挖掘来揭露遗迹,收集遗物,记录各种现象。清理是在遗存已被破坏的情况下,对其残留部分进行抢救性的发掘,也可以把清理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发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一次工作兼有几种工作方式,如调查中常配以试掘,正式发掘也要边发掘边调查。
田野调查具备可重复实施的特点,而田野发掘的独特性质则不容重复。发掘过程兼备再现与保护的双重特性,它能揭示历史遗存,实现其重现,并通过科学的记录和收集,对遗产资料提供有效保护。特别是在配合基础设施建设的发掘中,抢救性清理的措施突显了保护功能。然而,发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不同程度的遗存损害,可能是发掘者预见的,如遗存位置的变动,或未察觉的,如挖掘层次可能导致的覆盖层破坏。发掘的完整性追求难以穷尽,例如,过去的发掘可能忽视某些看似无价值的土坑基中骨架覆土,现今却可能被认定为有价值的样本,用于检测衣物或树枝等覆盖物。鉴于发掘的双重特性及不可逆性,实施时务必审慎行事,力求在再现与保护间取得平衡,同时尽量减小破坏,发掘区域的规划需兼顾后续研究的便利。
二、概述田野考古的关键发展历程
(一)田野考古学在国外的早期发展
欧洲是田野考古科学方法的发源地和成熟舞台。早在18世纪之前,古物学阶段就孕育了早期的田野考古实践。历经了从启蒙到发展阶段的演变,田野考古经历了严谨的萌芽、逐步形成的历程以及后续的深化发展过程。
1.萌芽期(15世纪末——18世纪末)
欧洲文艺复兴的兴起推动了对古典时期文学与艺术历史的深入探究,由此引发了对古文物,如艺术品、铭刻遗迹的广泛搜寻。这股热潮在欧洲兴起,并逐渐扩展至近东的埃及和两河流域等地。伴随西欧、北欧以及新兴的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的成立,这些地区由于历史文献匮乏,依托国内的古迹与遗产,古物学组织和业余学者着手进行实地考察与挖掘,旨在弘扬古代文明,提升民族认同感。当时,他们的目标主要集中在艺术珍品、具有经济价值的遗物,以及与文献记载相关的遗址和铭刻。然而,早期的调查发掘尚未采用科学方法,更多是基于探寻价值的‘寻宝’性质。随着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和探险家们的远行,这种‘寻宝式’的田野考古活动逐渐延伸至欧洲之外的区域。
在18世纪晚期,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三位总统的托马斯·杰斐逊在其卸任后,出于对弗吉尼亚州“土丘”构造的好奇,着手进行了考古挖掘。他在探索过程中揭示了不同阶段的堆积层,并观察到明显的地层叠置现象,即底层骨骼年代早于上层。这一洞察首次提出了发掘作业中地层顺序的重要性。然而,杰斐逊的洞见在当时并未引起广泛重视,亦未立即对后续的田野考古实践产生直接影响。
2.形成期(19世纪)
科学田野考古的孕育历程源远流长。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地质探索揭示出人类遗迹与已灭绝物种化石在古地层中的共存现象,这显著推高了人类起源的历史久远度。在此背景下,‘创世论’的共识逐渐动摇,‘渐变论’的观点开始在学术界占据一席之地。威廉·史密斯于1816年出版的《生物化石确定地层法》详述了地质地层学如何作为相对年代测定的工具。随后,查尔斯·赖尔在1830年至1831年间发布的《地质学原理》中,深入阐述了地层学的年代划分方法,并首次将进化论的哲学理念应用于解读岩层记录中的生命演变历程。
1819年,丹麦国家博物馆遵照汤姆森的理念,将武器和工具按照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的序列展示,即著名的‘三时期理论’。1836年,沃尔赛在其著作《北欧古物导论》(英文版称《北欧古物指南》)中详述了这一理论,并着重探讨了器形学和装饰在考古分期中的关键作用。作为汤姆森的助手和学生,沃尔赛在《丹麦的远古古物》中强调了发掘的严谨性,主张由专业人士主导,指出非专业人员虽难以识别,但遗物,包括伴随死者埋葬的动物骨骼,可能蕴含科学价值,应妥善收藏。他的沼泽地带挖掘实践验证了三时期理论的准确性。沼泽环境使得树木得以保存,通过地层分析,最底层为杨树和苏格兰杉树带,仅出现石器;中间层则为橡树、赤杨和桦树带,兼有石器与青铜器;最上层为山毛榉层,铁器主要在此层发现。1850至1875年间,瑞士湖泊遗址系列发掘再次从地层角度证实了这一理论。此外,发掘中还发现了易腐物品,如糕点、苹果、树皮垫子、谷物及亚麻纤维,揭示了易腐遗物也可能保存,从而促使人们认识到发掘工作需提升对易腐样本的挖掘、收集和保护技术。
1859年,达尔文的杰作《物种起源》问世,详尽论述了自然选择驱动的进化理论,这一创新性观点深刻影响了19世纪后期的考古学领域。进化论与三期说的广泛接受奠定了田野考古学科学化进程的基石,地层学理论为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这促使考古学家面临新的研究挑战,即如何依据遗存构建史前物质文化的年代序列,并探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历程。科学性的研究需求促使考古实践着重于遗迹的层位关系、共存组合分析,以及对原始形态的严格保护。为了满足这些要求,田野作业方法必须革新,以实现考古发掘工作的系统化和科学化。
1748年起,意大利庞培古城的发掘历程揭开了尘封的记忆。早期的发掘策略较为随意,直至1863年,意大利考古学家菲奥雷利引入了革新性的方法。他倡导对古城建筑群进行逐层揭示,兼顾各个单元的结构关联,不论贫富住宅,均同等珍视每一份遗迹。菲奥雷利强调,考古的目标在于复原历史而非单纯寻宝,发掘过程中严格遵循地层学原则,注重观察与记录,力求保持遗址原始风貌。他设立了遗址博物馆进行系统性保护,并及时公开重要发现,以学术严谨的态度对待所有出土文物。火山灰的神奇作用在死亡现场留下了独特的印记,人体与动物的形态经由凝固的火山灰形成空壳,菲奥雷利巧妙地利用石膏灌注,复制出栩栩如生的人像与动物模型,细节纤毫毕现,令人叹为观止(见相关图例)。
庞培城发
1875年至1880年间,德国考古学家厄恩斯特·库齐乌斯主导了希腊奥林匹亚遗址的发掘工作。这项考古活动旨在重构历史,对于出土的文物,采取严谨的保存措施,同时对遗址的地层结构进行了详尽深入的研究,并专门设立了团队来负责遗迹的科学研究与保护工作。
1871年至1873年、1879年、1882至1883年以及1889至1890年间,德国商人兼考古学家亨利希·谢里曼在土耳其的希沙克立连续进行了四轮深入挖掘。他坚信这片土地正是荷马史诗中所述的特洛伊古城遗址,其挖掘目标旨在验证被视为神话的荷马史诗的真实身份,并探寻潜在的地底宝藏。谢里曼深知日常器物在历史研究中的价值,因此在发掘过程中,他悉心搜集每一件发现,详细记录它们的发现位置和地层信息,同时快速绘制和拍摄重要遗物。凭借企业家的策略与手法,他高效地发布挖掘成果,以此提升影响力。自1882年起,参与奥林匹亚考古项目的德国考古学家德普费德加入谢里曼的挖掘行列,显著提升了技术标准,精确划分了地层,确立了七层叠加的结构,并构建了时间序列。在谢里曼之后,德普费德继续发掘,最终确认第六层的遗迹为特洛伊古城。谢里曼的挖掘成就不仅证实了荷马史诗的历史真实性,还在克里特岛上揭示了迈锡尼文明及前迈锡尼文明,其中包括壮观的古宫殿和众多珍贵文物,这一发现震惊了欧洲,引起了全球关注。他的发掘方法与丰硕成果,逐渐获得了学术界的高度评价。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英国杰出的考古学家皮特·里弗斯在克兰伯恩切兹地区进行了规模宏大的考古挖掘。他的研究方法着重于地层观察,强调普通遗物在考古探索中的核心价值,提倡详实记录每一件发现的精确位置。他严谨要求制作精确的平面图与剖面图,并复制关键遗址为模型,这一系列举措深受启发自他对英国火器的深入研究和对达尔文进化论的理解。里弗斯提出了一个深刻见解:万物皆遵循进化法则,可通过类型学序列揭示其发展顺序,从而丰富了类型学理论。他洞察到,通过形式演变的线索,有时能推断出器物的时代及其发现遗址的时间顺序。此外,他倡导及时、详尽地公开发掘报告。皮特·里弗斯的科学发掘实践堪称现代标准,其严谨的工作组织至今仍被推崇,借助他所创办的期刊及法恩汉博物馆的模型,我们得以复现那段发掘历程的每一个细节。因此,他被誉为‘科学发掘之父’。
自1881年起,英国考古学家弗林德斯·皮特里开始了在埃及的科学性探索。他的发掘准则于1889年明确阐述,强调如下要点: - 首要关注的是遗迹的保护,兼顾未来学者与挖掘者的便利。 - 实施发掘时,务必审慎细致,搜集全部发现,并详尽记录。 - 对每一处遗址及其发掘过程,精确绘制测绘图。 - 探索成果的及时、完整发表,构成了发掘报告的核心内容。 1890年,他在赫西土墩遗址的发掘中,通过分析素面陶器的沉积层并参照埃及王朝的文物,开创性地确立了遗址的绝对年代序列,从而证明了素面陶器同样具备断代价值。 紧接着,他在次年的研究中,成功地运用了交叉断代法来鉴定爱琴海文明与迈锡尼文明的时间线,这一创新方法得以初次展现。 1904年,皮特里在其著作《考古学的目的和方法》中,系统总结了这些宝贵的实践经验。
蒙特留斯,这位瑞典考古学家,对类型学理论作出了显著的贡献。他的标志性著作《论青铜时代的年代学》于1885年面世。而在1903年的力作《东方和欧洲古代文化诸时期》中,特别是其第一卷《方法论》,被翻译为中文版本,名为《先史考古学方法论》,对我国的田野考古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学田野考古的实践历程,起始于沃尔赛对丹麦沼泽地带的探索,继而拓展至瑞士湖泊居址的揭示,菲奥里特在意大利的庞培遗址、库乌齐斯在希腊奥林匹亚的挖掘,以及谢里曼与德普费德在土耳其特洛伊的发现。皮特·里弗斯在英国的贡献,以及皮特里在埃及的深厚影响,共同推动了这一学科在19世纪后半叶的体系化发展。
3.发展期(20世纪)
20世纪初期,田野发掘的科学实践渐趋主流,其技术和理论日益被广泛接纳。一系列旨在解析田野考古策略的专著应运而生,标志着‘田野考古学’这一专业术语的正式确立。其中包括皮特里于1904年的《考古学的目的与方法》、法国史前学会1906年的《史前学研究手册》,以及德鲁普的《考古发掘》(1915)、迪梅斯尼尔·迪比松的《考古发掘技术的一般原则》(1934)和特金森的《田野考古学》(1946)等经典著作。其中,英国考古学家惠勒(1890-1976),皮特里的高徒,对田野科学发掘的贡献尤为显著。他继承并发展了前辈的经验,发掘过程中运用探沟法,并通过隔梁和关键支柱控制挖掘平面,严谨记录所有发现,且确保所有成果得以公开。惠勒还倡导提升发掘的目标视野,主张考古工作应揭示古代社会的‘人民’,而非仅仅局限于文物的挖掘。
随着21世纪自然科学的蓬勃发展,其影响力深远地塑造了田野考古学的面貌。一方面,崭新的技术手段为调查与发掘工作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这促使田野考古的探索范围显著拓宽,遗存目标的识别与寻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
利用空中摄影术记录和发现遗存的方法在田野考古中率先发展起来,形成了一门新的分支学科——航空考古学。在欧洲,航空考古已成为发现遗存的主要手段。航空考古最初出现是1906年英国士兵夏普利用气球对石柱群作倾斜和垂直角度拍摄。它的发展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1906-1914年是辅助记录已知的古迹,1914—1939年是采用精确定点垂直和倾斜角度拍摄来寻找未知的遗址,1939年以后采用立体镜观察大面积范围中完整的垂直覆盖区域。
1956年,意大利考古学家在塞尔维特里与塔奎尼亚的伊特鲁里亚重要墓葬区域,采用了一项创新技术,他们在未开掘的墓室内安装了一台配备照相机的窥视设备,实现了对墓室全视角,即360度范围内的详细记录。
考古探测手段中融入了地球物理学的技术。1946年,特金森率先采用电阻率法探索英国多尔切斯特的地下遗址。磁力探测技术在1957年被引入考古界,随后在1962年,电磁方法逐渐崭露头角并得到发展。
随着现代分析技术和年代测定技术的日益进步与采用,发掘过程中对自然遗存的搜集与专家的专业评估如今已不可或缺。考古工作中,人们不仅关注显见的遗迹样本获取,还借助浮选法和水洗法来发掘微小的动植物标本,并采集土壤样本,以便进行灰度分析或孢粉研究。自二战后,田野考古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持续引入当代科技力量。这些高科技的应用提升了考古团队对遗迹的认识和收集效率,拓宽了田野考古的实践范围。然而,尽管如此,传统的地面勘查和挖掘方法仍然被视为基础,它们与现代技术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考古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田野考古学的产生
1.古代对古迹的野外调查
中国古代地理学家与地方志编纂者秉持实地考察的精神,详实记录了诸多历史遗迹。例如,北魏时期的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详述了亲身探查的众多古迹。宋代与元代,学者们出于对古代都城建设与防御的借鉴需求,对长安城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考察,其研究成果分别见于朱代的《长安志》和元代的《长安图志》,其中详载了详实的调查资料。地方性的古迹探访同样受到重视,如元代葛逻禄乃贤的《河朔访古记》记载了他在淮、齐、鲁、陈、蔡、晋、魏、赵等地游历时所调查的包括城郭、帝王陵寝、寺庙以及金石碑刻在内的丰富遗产。清代的杨宾在《柳边记略》中,朱书的《游历记存》以及徐松的《西域水道记》均展示了学者们严谨的田野调查成果,记录了众多古迹的踪迹。
在明清交替之际,学者顾炎武对于实地考察抱有深厚的见解,他不仅纵向深入挖掘,还横向广泛研究金石资料。然而,嗣后的金石学家未能延续并发扬他的这一创新方法。
昔日的田野考察工作散见且非专业性质,尚未孕育成一门独立的学科。
2.近代田野考古的引入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社会历经深刻转型,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形态。进入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西方的进化论观念、资产阶级的史学视角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相继传入,对中国的思想领域和史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这期间催生了‘新史学’思潮和‘疑古派’的学术探讨,标志着中国思想界的革新与碰撞。
随着新观念的萌发,人们开始以全新的视角审视传统文献,认识到经史文献虽被尊崇,却可能存在局限和谬误。因此,寻求更可靠的历史资料来源以重新探究中国历史成为了当时社会的需求。1899年殷墟甲骨的惊人发现,以及随之而来的深入研究,确认了地下遗迹作为权威史料的价值。自1895年日本学者鸟居龙藏在东北的考察活动,1898年俄罗斯人克兹洛夫在西北的挖掘开始,西方的传教士、探险家和考古学家纷至沓来,他们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搜集信息并盗取文物,其中如斯坦因在敦煌掠取大量手稿,伯希和在新疆获取大量经书与木简等,这些事件深深触动了中国史学界的民族情感,民族自豪感推动了专业考古学家们开展系统的野外调查与发掘行动。
1921年,河北钜鹿的一位农民无意间发现了瓷器,随后,国立历史博物馆的专业团队前往现场进行了系统的清理与发掘,揭示了两座宋代的居住遗址。这些发现被详细记录并在《国立历史博物馆馆刊》的第一期刊载,包括发掘纪要和珍贵的照片。同年,在河南新郑的井工过程中,青铜器的出土引起了重视。北京大学研究所派遣马衡亲临现场,对出土器物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并撰写了调查报告,彰显了当时我国学术界对器物原始出土情境及其历史价值的深刻认识。
1921年,中国北洋政府聘请的矿政顾问,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在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的考古工作中,因发掘出以彩陶为显著特征的新石器时代遗存而闻名。他首次提出了‘仰韶文化’这一学术命名,此举立即引起了国际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当时的发掘并未严格按照土壤质地或颜色来划分地层,而是根据地层的深度推断年代,同时对灰坑等重要遗迹的揭示有所欠缺。
1926年,留学美国专攻人类学的李济担纲了山西夏县西阴村的考古探索,该项目由美国弗里尔美术馆与清华大学联合发起。其挖掘作业遵循了严谨的分层法,标志着中国学者首次主导了规范化的考古发掘行动。
1927年中国地质调查所与美国主办的北京协和医院合作开始了周口店的发掘,1929年裴文中发现第一个北京人头盖骨,随后又发现大批石制品和人类用火痕迹,使北京人的文化遗存得到确认。这一发现举世瞩目,它把中国的历史提前了几十万年。
1928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组建考古学组,并选定在殷墟发掘,考古学组组长李济主持了殷墟发掘。这是我国政府学术机构第一次独立主动进行的考古发掘。开始发掘的水平不高,主要目标是找有字甲骨,缺乏分辨复杂遗迹的能力。同年,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开始对西北地区做考古调查和发掘;吴金鼎在山东发现了城子崖遗址,这是我国学者第一次独立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
初期阶段,我国的部分学者秉持着强烈的爱国热忱与探索本国历史的使命感,投身于田野考古实践,无论是联合还是独立,他们展开了专业的调查与发掘活动。然而,这一时期他们对于科学发掘手段的理解尚不全面,实战经验针对我国遗址特性也显得相对匮乏。
当前考古工作中的一大局限在于难以凭借土质土色的差异来辨别堆积的时间和特性。然而,这一阶段的显著成就包括:殷墟甲骨文的三代遗址发掘、仰韶文化的新石器时代遗迹揭示,以及北京人头盖骨的旧石器时代重大发现。这些发现显著提升了我们对实物遗存历史价值的理解,并彰显了田野考古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3.田野考古的科学化
1931年,梁思永,这位从美国专研考古学归国的学者,担纲了安阳后岗遗址的发掘工作。他在此取得了突破,通过精细区分,确立了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商文化的清晰层次结构,从而解决了它们的相对年代问题。梁思永以其卓越贡献,成为我国首位成功融合地层学理论与本土田野实践的先驱。 在后续的工作中,梁思永主导了殷墟商王陵区的发掘,他的方法革新推动了殷墟发掘步入科学化的轨道。从1928年至1937年间,长达15次的殷墟发掘活动,孕育了诸多契合我国考古特点的宝贵实践经验,包括灰坑识别与清理、分层挖掘策略的实施,大型墓葬的探寻与发掘,以及针对朽木鼓等特殊遗存的处理方法,如采用套箱法完整提取甲骨坑中的甲骨并进行室内整理。 殷墟的发掘历程不仅是我国田野考古学的发源地,更是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的摇篮。
20世纪30年代,我国相继进行了一系列关键的考古调查与发掘活动,其中包括城子崖遗址的挖掘、燕下都遗址的勘查、宝鸡斗鸡台的发掘项目,以及河北响堂山石窟的调查工作。这一时期尤为显著的是1934年,《城子崖》田野考古报告的出版,堪称我国考古学领域的开创之举。
《先史考古学方法论》这一中文译本,源自奥斯卡·蒙特留斯的原著《先史考古学方法论》第一卷《先史考古学方法论》,对我国的考古类型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在著作中详尽阐述,在器物形态学研究中,必须意识到单一形态可能关联多个发展系列。40年代,苏秉琦对宝鸡斗鸡台沟东区的周秦墓葬进行了系统整理并划分阶段,于1948年发表了《斗鸡台沟东区墓葬》,运用蒙德留斯的类型学方法对出土陶器进行了精细严谨的分类分析。通过共存关系和平行序列原则,他将墓葬划分为瓦两墓、屈肢彝墓和洞室墓三大类别,以及十一期,各时期不仅存在时间上的区别,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特性。借此,他揭示了周、秦文化的特性,并提出了先周、先秦文化的问题。这一结合地层学与类型学的创新实践,对后续的考古发掘、整理和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使得陶器在清理工作中备受关注。在《瓦鬲的研究》中,苏秉琦进一步揭示了制作工艺与形态特征之间的内在联系,例如袋足的分段特性能追溯到模具制三足的组装,而折足鬲的联档和瘪裆特征则源于直筒形泥圈的塑形再组装为三足。他以类型制法的差异为线索,深入剖析了不同文化性质和来源,这是他对类型学的独特贡献。
在抗日战争的特殊时期,仅有少量的考古发掘与初步调查得以进行。归国的学者如夏鼐、吴金鼎、曾昭熵、裴文中等,他们曾在英国和法国深造,引入了西欧先进的田野考古实践。这些学者在四川、云南、甘肃等战时后方地带开展了一系列的发掘活动。同时,李文信也在东北地区进行了考古调查工作,为那个时代的文化遗产保护贡献了一定的力量。
解放战争时期,田野工作基本中断。
随着对地下遗产历史价值的深入理解,保护与科学发掘的重视程度得以提升。1934年,李济在《东方杂志》上发表文章,强调地下古物作为珍贵的历史资源,其保存与研究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他明确主张,地下的一切古物归属于国家,私人无权私自占有,以此弘扬民族精神,对民族历史绝不轻忽。为此,他提倡国家应建立大型博物馆,培养考古专业人才,鼓励并奖赏严谨的科学发掘,并提出应系统整理地下资料。同年,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出台规定,要求所有发掘活动必须事先申请采掘许可证,同时派专员现场监督执行过程。
在这个阶段,田野考古工作初步展现出规模,随着实践的丰富,科学的发掘与整理技术渐趋完善。
(三)我国田野考古体系建立与初步发展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唯物史观确立为历史研究的核心理念,田野考古由此迎来了空前的重视,并实现了显著的进步。
20世纪40年代,我国实现了地层学和类型学理论与田野考古实践的深度融合,这一时期的重要进展尤为显著。
在甘肃省宁定县阳洼湾的齐家文化墓葬挖掘过程中,夏鼐先生通过对墓葬填土的精细分析,将其与墓葬区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层次。他在此发现的甘肃仰韶文化陶片的存在,有力地支持了仰韶文化早于齐家文化的论断,从而纠正了原有的安特生理论。
在甘肃临洮瓦家坪K825石灰住室的发掘工作中,裴文中揭示了建筑、使用与废弃堆积的层次关联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体系内确立了关键机构:文化和旅游部下设文物局,中国科学院设立考古研究所。规定严明,任何企事业单位申请开展田野考古工作,必须先满足法定条件,经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审核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正式启动考古发掘活动。由此确立了我国严谨的田野考古项目审批制度。
随着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对于增强田野考古能力的需求日益凸显。1952年至1955年间,文化旅游部、中国科学院与北京大学联手举办了一系列考古短期培训班,其中夏鼐教授主讲了核心课程《田野考古方法》,这一举措培养了近三百名活跃在全国文物管理机构的田野考古专业人士。同年,北京大学设立了考古专业,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开始专门培养考古学科的专门人才。至1958年,我国首部系统的田野考古指导手册《考古学基础》正式发行,为实践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指导。
全国各地的田野考古工作迅速推进,不仅着重于周口店、殷墟遗址的复原性发掘,同时对各时代遗址的调查和挖掘规模显著扩大,推动了田野考古实践的深化。地层学与类型学的融合得以进一步发展。在苏秉琦导师的引领下,华县考古队对窖穴、房屋、墓葬等遗迹单位,按建造、使用、废弃以及废弃后的不同阶段精细划分了层次结构,深化了对考古层位的理解。然而,尽管有所进步,长期以来在田野作业中仍普遍沿用文化时期的划分方法,类型学的应用并未广泛普及。例如,殷墟在1959年根据大同空村的地层分布将其文化分为二期,1962年又根据大司空村灰坑的叠压关系细化为四期。1952年起,钻探技术被引入考古探测,使得探索深藏地下的遗存成为可能。辉县琉璃阁发掘在1950年代初期取得了突破,成功剥离出完整的车马坑,标志着我国田野发掘在揭示大型木质遗迹技术上实现了显著提升。这一时期,中国考古学确立了坚实的学术体系基础。
十年动乱中的田野考古受阻: 自1966年起,田野考古活动几乎全面停滞,仅有极少数孤立的发掘与调查项目得以进行。《考古学报》、《考古》以及《文物》等专业期刊在此期间被迫停刊。然而,转折点出现在1972年,这些标志性杂志相继复刊,随之而来的是各地田野考古工作的渐次复苏。尽管在那段艰难时期,仍有若干重要发现,如西汉马王堆汉墓、中山靖王刘胜墓的挖掘,皱县野店遗址的探索,以及殷墟遗址的深入发掘,以及洛阳含嘉仓遗址的初步钻探,这些成果彰显了学术研究的顽强生命力。
(四)田野考古的规范化与快速发展
自1972年起,田野考古事业焕发活力。历经三十年,该领域在理论探索、人才培育、发掘项目管理、科技进步、信息传播、以及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上实现了显著飞跃。
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继北京大学树立典范之后,众多院校相继增设考古学专业。同时,针对在职的文博从业人员,各类专业研修班和培训课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有效提升了他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自1984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实施全国性的田野考古领队培训项目,对各省级领队进行集中的资格认证课程,要求持有领队证书方能申请考古发掘项目。同一年,文化旅游部发布了《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这一纲领性文件详细规定了田野考古的操作标准。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田野考古工作的标准化进程,从而提升了整体的考古发掘质量。
1975年,苏秉琦先生的创见——区系类型理论的提出,显著提升了各地田野考古的学术导向,并对整个学科产生了推动力。伴随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田野考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发掘与调查的规模与数量均呈现空前增长。这一时期,传统田野考古手段得以深化并伴随着理论、方法和技术的专门探讨,各类论文与著作在八十年代以来日益丰富。
1983年,张忠培在其论文《地层学与类型学的若干问题》中对基于文化时期的地层划分法进行了理论性的批判。随后,俞伟超的《关于“考古地层学”问题》和《关于“考古类型学”问题》分别在1987年和1989年的学术论文集中发表了。随着类型学研究的深化与推广,田野考古中的地层学分析标准被提升,对按照堆积序列划分层位的方法给予了广泛认同。在旧石器时代遗址或地点的发掘中,开始着重于遗迹和遗物埋藏过程的详细考察。
介绍田野考古知识的教材也陆续出版。有《工农考古知识》(吉林大学,1978年)、《田野考古学》(冯恩学,1993年)、《田野考古人门》 (北京市文研所,1994年)、《田野考古学》 (于海广,1995年)等。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编的《考古工作手册》(1982年)对田野知识的传播也起到重要作用。
田野考古与研究工作在该阶段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高科技手段的广泛应用。自20世纪70年代起,地球物理和化学勘探方法便开始涉足考古探测,取得了可观的成果。航空考古侦察则于80年代中期起步,并在90年代中期实现了显著增长。随着碳十四等绝对年代测定技术的进步,碳采样与测年已成为发掘与整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鉴定技术如孢粉分析、灰度成像法及化学分析法的引入,促使发掘工作更加注重自然遗存样本的搜集。现代鉴定技术,如岩相分析、金相分析和微痕鉴定等,在资料整理中得到广泛运用,甚至包括陶器和骨器制作的模拟实验。体质人类学分析以及近年来DNA分析的兴起,提升了对墓葬人骨标本收集与鉴定的重视。俞伟超策划的班村发掘与张忠培主导的赤峰西辽河流域大遗址保护性发掘与区域调查,作为全面理解史前社会新理念的实践案例,有力推动了聚落考古领域的全面发展。
(五)合作考古与数字考古时代的到来
步入二十一世纪,当前田野考古的主导趋势乃多元学科协同研究,这一变革标志着考古学的进步与发展。
科技考古与数字化进程的蓬勃发展,乃是科技进步的必然产物。
史前考古学的研究进程历经转变,从以构建文化序列的区系类型为核心,逐渐转向全面理解古代社会全貌。作为一门旨在获取和研究古代实物资料的学科,田野考古工作承载了多元期待:历史学家的诉求、环境变迁研究的呼唤、科技史探索的殷切、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公众观赏与展览的需求、旅游开发的价值以及基本建设对高效用地的追求,这些声音交织。考古工作者普遍认识到,遗址的深入探究非单靠考古学家之力,而是需跨学科携手,通过合作研究达成目标。合作考古实践以考古专业人员为核心,汇集多领域专家,协同进行田野作业。考古队长不仅是发掘的组织者,更是多学科协作研究的协调者,考古现场成为集各学科研究于一体的平台,也是新技术在文物考古、保护与展示中的试验田。21世纪初期,咸阳汉阳陵在原生态环境下封闭保护下的发掘,以及南海一号沉船的完整打捞与保护项目,正是在新理念指引下多学科合作考古的典范之作,标志着这一阶段田野考古的重大里程碑。
考古技术作为获取考古资料与解析考古信息的关键工具,随着我国大规模基础建设项目的发展,频繁地揭示出众多古代遗迹,包括为解决特定课题而主动实施的考古挖掘。田野考古实践与技术的革新,以及自然科学方法在考古研究中的广泛应用,显著提升了从考古发现中提炼信息的效率,推动了对古代遗迹进行‘精细化全方位获取’信息的发掘策略,成为田野发掘的未来趋势。
未来田野考古的发展趋势之一是提升信息记录与交流的标准化和数字化。通过整合地理信息系统(GIS)用于材料记录,研发和推广高效的田野考古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以及借助互联网平台分享和发布考古资料。在21世纪,电脑、数码相机与数码录像机已成为考古活动不可或缺的工具。自90年代中期以来,众多教育和科研机构已经自主开发了田野考古资料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和数据库,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数据采集设备保存考古数据,同时运用电子全站仪进行遗址测绘和遗迹记录。科技考古研究日益倚重于数字化技术,标志着考古学记录与分析方法正迈入全面数字化的新阶段。
秦俑二号坑,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深埋土下2米,其内丰富的文物宝藏包括兵马俑和青铜兵器,更有完整柏木层与战车等珍贵遗迹。进入21世纪,遗址采用三维数字扫描与建模技术,生成的二号坑三维数字模型蕴含精确的几何信息与逼真的色彩纹理,通过相关软件,可进行实地测量、面积与体积计算,同时能自动生成平面图、剖面图和等值线图等多种测绘图。这为秦俑博物馆后续的全景展示、文物保护研究与管理提供了翔实的数据支持。秦俑二号坑的三维扫描技术的应用,实时记录了发掘过程,数字建模项目的成功实践,对三维数字技术在考古遗址中的深度应用及其可行性,具有显著的示范意义。同样,龙门石窟和故宫也引入了三维扫描技术,致力于故宫建筑的数字化记录,并尝试对出土文物进行三维图像呈现。
三、考古挖掘操作流程
(一)告知项目单位
对于需经调查与勘探确认的重要地下文物项目,若涉及转入考古发掘阶段,考古机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实施单位。
(二)考古发掘前期配合
项目单位需在考古专业机构的监督下,调动机械设备,对发掘区域内地面的建筑物残骸、堆积的建筑材料、地表以上的混凝土砖基础、建筑废弃物、以及埋藏的管线和管网等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应确保提供水电供应及临时性的考古发掘设施支持。
(三)开展考古发掘
在满足考古发掘入场要求后,考古机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实施考古发掘作业。发掘活动严格遵照文物保护法律规章、《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以及施工安全的相关规定,坚持以有利于基本建设及文物保护为导向,积极推动考古进程,旨在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市文广旅局对考古发掘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与管理。
(四)考古发掘时间
遵循《田野考古操作规程》的严格规定,以确保文物的安全性,考古挖掘作业禁止机械化,代之以人工操作。相比之下,同等规模的发掘工程因其对人工精细度的依赖,往往比常规建设项目的工期更为漫长。发掘周期的确定因素包括项目的复杂性和实际发掘工作的详细特性。
由于土地清表的制约,发掘作业不得不依据土地清表的进度分阶段逐一展开。
项目覆盖的文物分布区域广泛,且发掘面积显著
在挖掘过程中,对于重要的文物发现,其发掘工作的精细程度至关重要。
本项目旨在进行文物价值的深入论证,并编制详实的文物保护与利用策略方案。
(五)确定考古发掘面积
当满足考古发掘面积确认的必要条件时,考古机构与项目单位须在现场协同确认考古发掘的面积,并就此达成书面共识,即签署确认书。
(六)签订考古发掘协议
项目单位与考古机构通过签署《考古发掘协议》明确了考古发掘的经费责任,要求项目单位依据协议规定履行费用支付义务。
(七)确定重要遗存保护方式
对于初步判定具有重要考古价值的发现,考古机构应迅速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呈报,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文物保护法律的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项目单位需严格遵照法律,确保后续的文物保护工作依法进行。
(八)现场移交
在项目现场达到交还标准后,考古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同实施交接程序,由项目单位承担发掘区域的回填工作任务。
完成并颁发了《XX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经考古发掘未发现重要遗存的项目,考古机构在移交手续完成且项目单位完成缴费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XX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业务意见书》并随即上报市文广旅局,市文广旅局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单位办理《XX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评定具有重要考古价值的项目,在项目单位按要求缴纳考古发掘费用和完成文物保护工作后,考古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出具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业务意见书》,并随即上报市文广旅局,市文广旅局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单位办理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四、野外考古挖掘与文化遗产维护
1.考古发掘的保护意识
田野考古遗迹作为不可或缺的文化遗产及非可再生资源,亟待得到妥善的保护。
在项目实施初期,预先构思并设计保护策略是不可或缺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又冲突的关系,需同步推进,确保两者兼顾。发掘活动结束后,应依据实际情况,提炼并提出后续保护的构想或建议。
初期阶段的中国考古学对于遗址保护的认识并不清晰,普遍认为田野发掘仅限于资料获取,发掘任务完成后,文物保护的责任便转移至政府或相关部门。然而,经多年实践证明,这一观念亟待修正。考古工作者在开展发掘活动之初,应树立保护意识,认识到遗址如史前珍宝,虽深埋地下历经岁月静好,但一经发掘暴露于空气中,其环境状态将迅速改变。壁画失去鲜艳,丝织品易损,铜铁器锈蚀,玉石则逐渐风化。考古发掘实质上扰乱了地下文物原有的生态体系,特别是有机物质的变化尤为显著。因此,考古学家在项目启动前应充分考虑遗址的保护策略,确保对文化遗产的尊重与责任,而非草率处理。
我国坚持'保护优先,抢救紧急,管理强化,合理利用'的田野考古策略,强调了保护在该工作中的核心地位。鉴于发掘可能带来的破坏性影响,我们倡导审慎行事,能避免挖掘则尽量避免,能减少则减少。面对即将遭受人为或自然灾害的重大威胁,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实施抢救性发掘。这种发掘,本质上是对历史的拯救,对文化遗产的呵护,其实质就是一种保护手段。
在推进科研与保护并举的过程中,应摒弃过度侧重科研而忽视保护的观念,坚决抵制单纯从事科研而不实施保护的不当行为。
尽管科研遗存的价值具有客观性,然而发掘者对其价值的认识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选择性。
对于新石器时代的考古探索,部分学者在主持遗址挖掘时,倾向于忽略战国至汉代的堆积层,视其为后期干扰因素。相比之下,唐宋明清时期的地层处境更为严峻。文化遗产,无论是从科研角度还是经济价值考量,其本质均为历史的珍贵见证。因此,对待遗迹遗物应持有严肃态度,实施适度保护,力求最大程度上防止破坏。
2.遗迹保护
重要遗迹保护、珍贵文物保护、易破损文物保护是发掘中保护考虑的重点。发掘计划中要考虑保护问题(重点保护对象、所需要的技术、时间、经费、预想效果评估等),发掘前做保护准备,发掘过程中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发掘后还要进行后续保护。对保护技术要求高的保护,应该由文物保护专家进行,所以,在发掘队组成时需要请文物保护专家参加,以便能及时进行科学保护,或者及时请专家到场指导。
中国的土木结构遗迹面临着独特的保护挑战,鉴于目前全球尚未觅得理想的技术解决方案。常规的遗迹保护手段包括现场回填掩护和迁移至博物馆内展示。
在田野作业结束后,实施就地回填保护,即利用挖掘出的土壤进行填充或封护。尽管方法相对直接,但对地下遗迹的保护效果显著。若需展示,可选择在地面上构建等比例的遗迹复原模型,建设遗址公园或遗迹广场,以此实现保护与展示的和谐统一。
开皮去表土
探方处理后,地表覆盖着一层表皮土,这种特性对于生态环境的恢复尤为有利。
建博物馆保护是在遗迹上修建棚屋等建筑,使遗迹免受风雨侵蚀和人为破坏,适合重要的小型遗迹和开展旅游实景参观的遗迹。北京大葆台汉墓、杭州南宋乌龟山龙窑等都属于此类。
当前,部分出土遗址在开放展示过程中,对风化严重的土质遗迹采用露天陈列并实施了化学与物理强化处理,然而成效并不理想,这种做法近乎涸泽而渔,不利于长期保护。
(南宋老虎洞窑保护展示现场)
3.遗物现场保护
对考古遗物,尤其是出土的珍贵文物进行保护,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
在2002年的青海民和喇家遗址发掘过程中,位于20号房址的地面揭示了一项非凡发现——一具疑似面条的遗物。该遗物最初呈现在一个红陶碗中,它当时倒置于地面,内部积累了厚实的泥土。尽管食物已严重风化,仅残留有如蝉翼般脆弱的表皮,但面条原本的螺旋结构仍隐约可见,紧裹在渗入陶碗沟槽中的泥土之中。这些泥土起到了自然的密封作用,使得倒扣的碗得以奇迹般地保存下来。发掘团队意识到这一重要性,当即对现场进行了谨慎处理,即刻拍摄记录后,原样复位并连同泥土整体采集回研究营地,进行严密包装。考古学家对此发现给予了高度重视,决定将这一珍贵遗存送至北京进行深入鉴定。然而,在北京的进一步分析中,原始的面条痕迹已消逝无踪,只留下了承载其历史的泥土样本。
后续,我们选取部分土样进行了深入检验,研究起始于分析已风化融入土壤中的食物残余成分,以确定其食物性质。实验室中,通过科学鉴定土壤中的植物硅酸体和淀粉形态,并采用超过八十种植物样本进行对照,排除了其他可能性,最终确认了食物来源为小米(粟)和糜子(黍)。喇家遗址的历史可追溯至大约40000年前,它标志着面条遗存的最早记录。考古发掘过程中,文物的原始形态往往难以完整保存,因为所有物质均与周围环境持续交互,这种交互通常表现为物质的交换或迁移,直到达到动态平衡。出土文物的经历丰富多样,包括制作、埋藏和暴露环境变迁。当文物从地下环境转至地面,保存条件的变化尤为显著,如光照、湿度波动、含氧、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酸性气体等。在新旧环境间建立平衡的过程中,文物往往面临潜在损伤风险。未经妥善保护,一些文物可能在极短时间内因病害加剧而消失,尤其是在迅速暴露于新环境时。
文物现场保护策略着重于内外因素的双重保障:首先,通过精确调控湿度、温度和光照条件,力求营造与文物原始埋藏环境相似的适宜保存环境;其次,借助渗透加固、表面封护等保护技术,提升文物对环境的适应性,从而减缓环境变化对文物的潜在威胁。
根据文物含水量的特性,其埋藏环境可分为三个类别:饱水环境、湿润环境与干燥环境。针对现场发掘文物的环境调控,首要任务在于维护其原始湿度。若文物发掘时处于浸润状态,出土后应确保其持续处于饱和湿度状态;对于已呈现湿润的文物,目标是维持适宜的湿度,避免额外增加水分。尤其对于半湿润状态的竹质与木质文物,这一原则显得尤为关键。
文物现场的水分管理通常依赖于物理方法,如需保湿的器物可直接置入充满水的容器内,而对于湿度较高的文物,则推荐将其安置在密闭容器或密封塑料袋内,以确保水分的稳定。同时,维持适宜的温度条件至关重要,应尽量营造一个相对恒定的温控环境,以防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加速文物劣化,甚至导致冻裂。尤其是对于有机质文物,光的降解作用不容忽视,尤其是对色彩丰富的丝织品和彩陶等,它们的外观美感容易受到强光的严重影响。因此,应对这类文物实施避光保护,例如将它们封装在密封塑料袋内,再用黑色塑料袋包裹,必要时还需采取防霉措施,特别是在高温条件下。
提升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