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修缮工程投标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一、公司资质概述

1、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投标主体为自然人,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合并三证则无需提交)

3、税务登记证明(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个人信息如下: - 姓名:_____ - 性别:_____ -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 现任职位:_____ - 作为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若为非法人组织则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上法定代表人(或非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5、法人授权委托详情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_

住址: 电话:

我方兹授权贵单位负责(项目编号:【具体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全称】、包号:【具体包号】)投标项目的相关事宜,所有与此相关的事务将以我单位名义进行处理。

本授权书经签署或盖章确认,日期为 年 月 日,且明确表示不存在转委托的条款,特此声明其法律效力。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真:_ 电话:

 期:

6、关于商业信誉与财务制度的优质保证信

(采购机构名称):

我司积极响应贵公司的(项目编号:【具体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全称】)公开招标,特此庄严声明:

自成立以来,我司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秉持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积累了稳固的商业信用,并建立健全了财务会计体系。我们的经营行为透明,未有任何不良记录或违反商业伦理的行为被隐瞒。

若我方未能履行上述声明中的承诺,将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负面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请签字并盖章): 日期:

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最近六个月内的税务缴纳证明复印件

对于依法享有免税待遇的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符合法规规定的文件以及已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8、近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依法完成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凭证复印件(如适用,依法无需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含相应的法规依据以及盖章的声明)

9、公司确认具备全面履行合同所需的关键设备和专业技能

(采购机构名称):

我司积极响应并参与了贵公司(项目编号:【具体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全称】)的招标项目,特此庄严声明:我公司已配备完成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与专业技能。

若我方未能履行上述声明中的承诺,将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负面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_

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请签字并盖章): 日期:

10、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我方提交的声明函信息有误或滞后,我单位承诺将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法》中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请签字并盖章):_ 日期:

11、合作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相关资格证书清单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

(二)环境管理认证证书详情

(三)管理体系安全认证证书

13、信用评估与历史表现

(一)中国信用体系探讨

(二)中国官方招标平台

(三)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关键信息截图

14、二级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

15、企业安全施工许可

16、项目经理应持有高级别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

二、我们的资质与承诺

1、投标邀请

根据您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我方指定的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获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提交正本_份、副本_份以及电子文档_份的投标文件。同时,我们已通过_形式提交了金额为人民币__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日。

(3)已完成对所有招标文件的详尽审议,包括可能存在的任何补充通知(如适用)

(4)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后,遵循招标文件中关于保证金管理的相关条款。

(5)我方明确声明,不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亦非项目管理、监理或检测服务的供应商。同时,我司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

(6)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适用于此类支付情况)

(7)我们承诺在您可能索取的情况下,无保留地提供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数据或文件。我们明白,最低报价并不必然导致中标,且您有权考虑所有提交的投标方案。

(8)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的条款,切实履行合同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9)我方郑重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其他事项:无。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_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如非法人实体的负责人)或其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请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期:

2、提交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副本

3、开标一览表

包号:第001包

服务名称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履约期限

履约地点

备注

 

 

 

45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请留意:投标总价须与服务价格明细表所示的总额保持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在必要时由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 日期:____

服务价格明细表

包号:第001包  报价单位:元

注:

1.总价栏的内容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标项的总报价保持一致。

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在必要时由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_ 日期:_

4、响应服务需求明细

包号/序号:第001包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服务需求:

服务需求:

无偏离

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无偏离

履约地点:

履约地点:。

无偏离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无偏离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无偏离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无偏离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甲方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甲方要求。

无偏离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防水5年,其他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防水5年,其他2年。

无偏离

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无偏离

★1,3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招标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1,3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招标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无偏离

标无效。

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

★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

无偏离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招标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招标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无偏离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无偏离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无偏离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

无偏离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

无偏离

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无偏离

★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无偏离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无偏离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无偏离

★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无偏离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

无偏离

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无偏离

★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

★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

无偏离

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招标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招标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无偏离

★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

★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

无偏离

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无偏离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无偏离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