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分类投放点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服务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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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与需求探索

第一节环保行业的垃圾分类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垃圾分类的现状与前景

(一)垃圾分类及特征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主要特征表现为显著的产量、复杂的构成,其中富含大量的有机物质,从而易滋生细菌并释放出刺鼻的异味。

生活垃圾的构成元素主要包括煤灰、厨余残渣、果皮、塑料、落叶、纺织品、木料、玻璃、陶瓷、皮革制品和纸质物料,以及少量的电池废物、药包材料(如铝箔和SP复合膜/袋)、橡胶制品。这些成分可大致归为四大类别。

(1)厨余垃圾:

食品废物,包括皮、菜皮、剩余饭菜、骨头以及菜根菜叶,其在总体废弃物中的比例通常占40%至60%。

(2)可回收垃圾:

上述材料,如纸张、塑料、玻璃、橡胶、金属、纺织品以及竹木制品,占消耗总量的10%至25%。

(3)其他垃圾:

这部分主要包括砖瓦瓷、渣土以及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这类废弃物占据了总量的大约20%。

(4)有害垃圾:

以下是各类废弃物清单: - 日光灯管 - 电池 - 喷雾罐 - 油漆罐 - 废弃润滑剂容器 - 药品及其包装 - 药瓶 - 涂改液瓶 - 过期化妆品 - 一次性注射器

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突出特点是含水率高,一般为;热值低,一般在4200kJ/kg左右;有机成分高,厨余类有机生活垃圾部分约占;垃圾中可回收成分低,约占。此外,生活垃圾成分受季节、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燃料结构等影响较大,例如:气化率低、经济生活水平低的城市的生活垃圾热值低、煤灰等成分相对较高;气化率高、消费水平较高、城市人口基数大、气候干燥的城市生活垃圾的热值相对较高,煤灰的含量较低;南方的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的含量较高,基本上在之间;而经济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生活垃圾的易回收的废品含量相对较高。

近年来,我国城市尤其是北方地区在城市燃气化率日益普及的背景下,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及热值呈现上升态势。伴随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及纺织品等可回收物的产生比例显著增长。

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行核心策略主要包括填埋法、焚烧技术以及有机堆肥过程。

生活垃圾具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经生物技术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2.工业垃圾

(1)建筑垃圾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推进,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惊人。据不完全统计,按照新建施工吨/万平方米,拆迁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近年新建、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高达2亿吨。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被露天堆放或者不做任何处理的直接填埋。其危害在于:

首先,奥运工程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显著。据统计,为筹备建设,包括对原有设施的拆除及新工地的构建,每年需设立约二三十个建筑废弃物收纳点,这无疑对土地资源构成了相当大的压力。

对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的是其产生的环境污染。建筑垃圾中诸如胶粘剂、涂料和油漆等物质,作为高分子聚合物且难以生物降解,其中还包含有害的重金属成分。一旦随意弃置于地下,将直接导致地下水污染,从而对周边居民的生活构成即时威胁。

再次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

建筑废弃物蕴含丰富的再生利用潜能。废弃砖块经研磨可用于建筑板材的骨料,制造出的隔墙板特性优良,轻质、高强度,具备优异的隔音性能和较小的膨胀系数。其原料易得且经济,显著降低了板材的成本。废弃混凝土碎片在精细破碎后,可按1:1比例与标准砂混合,广泛应用于墙面抹灰砂浆、屋面找平层、砌筑砂浆及地砖制作,甚至作为非承重结构混凝土成分。这一举措不仅节省了建设开支,还保持了构筑物的强度。据统计,每施工10000平方米建筑会产生约500吨建筑垃圾,如能有效循环利用,将创造约2万元的经济效益;反之,外运费用可能高达1万元。建筑垃圾的再利用不仅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还促进了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文明化进程。当前,我国建筑垃圾技术革新主要聚焦于对大量砖石和混凝土的再加工转化。

(2)电子垃圾

主要包括各种使用后废弃的电脑、通信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子电器产品。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作为我国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由此产生的电子垃圾也快速增长,未来年将是电子垃圾增长的高峰时期。

电子废弃物堪称环境污染的隐形威胁。每一台常规的阴极射线管(CRT)电脑显示器内就蕴含着诸如镉、汞、六价铬、聚氯乙烯塑料和溴化阻燃剂在内的有害成分;电池和开关元件则包含铬化合物和水银,而电子元器件更是富含砷、汞等众多有毒物质。电视机、冰箱、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普遍含有铅、铬、汞等重金属;激光打印机和复印机内部则装载了碳粉等潜在污染物。  这些废弃电子产品若未经妥善处理,随意丢弃至野外或填埋场,其内重金属如铅会通过土壤和水体的渗透作用污染环境。随之,它们会通过食物链进入植物、动物体内,最终危及人类的食品安全,可能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若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又将释放出剧毒的二噁英等有害气体,严重威胁人类的呼吸系统和身体健康安全。

电子垃圾富含可再生的有色及黑色金属,以及玻璃等潜在资源。尤其是其中的贵金属,其含量远超自然矿产,回收经济效益显著,通常回收成本低于开采原始矿床。然而,国内目前尚未建立起专门针对电子废弃物的处理设施。物理处理技术,特别是通过‘破碎—解离—分选’的程序,预计将作为未来电子垃圾管理的主要策略。

(3)医疗垃圾

尽管医疗垃圾产生量相对有限,但鉴于其潜在的高风险,其收集与处置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定程序实施。医疗废物按照五项标准进行分类,并被正式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中。

①感染性废物:

医疗废物,特指那些可能带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风险的物质,例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或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以及传染病患者所产生的废弃物。

②病理性废物:

该范畴涵盖了临床医疗活动中产生的生物废弃物及医学实验动物遗体,具体包括手术过程中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检查后废弃的组织样本以及病理学样本固化块等。

③损伤性废物:

以下是一类可能对人体造成切割或刺伤的废弃医疗锐器:如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以及玻璃试管等。

④药物性废物:

废弃的药品,主要包括已过期、淘汰、变质或遭受污染的品种,涵盖了废弃的一般性药物、细胞毒性药物以及遗传毒性药物等

⑤化学性废物:

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以及含有汞的设备如汞血压计和汞温度计,这些废弃物因其内在的毒性、腐蚀性和易燃易爆特性而需特别关注。它们携带着各类病原微生物,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医疗废物中塑料含量较高,这使得在焚烧过程中,二噁英的生成成为显著问题,它被确认为二噁英类物质产生的主要源头之一。

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手段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技术:焚烧、高压蒸汽灭菌、等离子体处理、微波辐射消毒、破碎后高压消毒以及化学消毒。值得注意的是,焚烧作为最常见的方法,被广泛应用在医疗垃圾的处理中。

3.农业垃圾

主要包括:

(1)农业废弃物,主要包括农田的秸秆、杂草、枯木枝叶以及果园产生的果壳果核等残余物质。

(2)牲畜和家禽的排泄物及畜栏垫料;

(3)农产品加工的废弃物和污水;

(4)农村居民粪尿和生活废弃物。

农业废弃物的不当处置不仅对农村生态环境构成威胁,它对水源的污染进而影响农产品质量,对农业生产安全构成风险,并可能引发疾病的传播,从而威胁居民的健康。鉴于其本质上是丰富的有机资源,妥善管理和有效利用农业废弃物具有显著价值。例如,通过过腹还田将饲草转化为肥料,鸡粪经过处理作为猪饲料的一部分,利用作物秸秆和粪便产生沼气,沼渣则用于蚯蚓养殖,而渣液则可以作为肥料直接施用。这些都是当前生态农业策略中的核心议题之一,旨在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化利用。

(二)行业规模

2010至2015年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经历了显著增长,从初始的2.21亿吨提升至2.58亿吨,年均增长率稳定在3%。这一连续的增长对垃圾清运和终端处理能力构成了日益严峻的挑战。具体到2016年,总的垃圾清运量突破了2.70亿吨,城市生活垃圾的份额达到了2.03亿吨,而县城的清运量则达到了0.67亿吨,增速保持在4%至5%的区间内。据统计,至2017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总量已增至2.15亿吨,反映了当时垃圾管理的最新动态。

2014-2018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

资料来源:城乡统计年鉴

资料来源:城乡统计年鉴

过往的做法中,尽管部分可回收物(如塑料瓶、纸箱)通过社会个体的分拣得以进入资源回收体系,但在生活垃圾产生的源头管理和运输流程中,尚未实现垃圾减量。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及干垃圾通常混合在一起进行收集和转送,这无疑增加了后续处理的复杂性和环境压力。

垃圾分类的实施旨在优化资源循环利用,通过精细化管理,将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与销售环节整合为集中式体系。同时,它强调了源头分类,有效区分厨余垃圾与有害废弃物,从而缓解了末端处理设施如焚烧或填埋的环境压力,减少了环境污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统计数据,至2017年度,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总量达到了20,138.2万吨。在这些处理方式中,卫生填埋占据了大约60%的比例,总计12,183.6万吨,而焚烧处理则贡献了37.7%,具体量为7,589.3万吨。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对绿色生活的日益追求,上海市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态度已显现出显著的进步。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的数据,高达95%的居民表达了支持垃圾分类的意愿。然而,尽管公众的认知度较高,实际操作中市民‘知行不一’的现象仍然突出,只有大约20%的市民能够准确实施分类。在这个过程中,构建一个健全且高效的分类制度和体系,成为推动垃圾分类全面深化的关键环节。

二、中国垃圾分类行业进展分析分析

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我国垃圾分类工作,其初期依托废品回收体系专注于有价值的废弃物回收,包括玻璃、塑料制品和电池等。彼时,由于终端处置设施的匮乏,垃圾分类未能充分展开。进入21世纪初期,鉴于经济的加速增长与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国家建设部强调适时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试点实施,认为其在当前形势下尤为关键。首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在内的八座城市,如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他们在垃圾分类收集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整体而言,垃圾分类的全面推广尚未实现实质性的进展。

2015年至今,垃圾分类工作得到中央领导高度关注,政策不断加码,垃圾分类工作开始实质性启动。

在2019年6月,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中,正式启动了全国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该通知规定,自2019年起,目标设定如下:      - 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机构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其中至少一个街道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区域。      - 至2022年,所有地级城市中的至少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面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建立起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性操作模式。      - 最终目标定在202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普遍目标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全面建立。  这一系列举措旨在推动我国城市环境管理向绿色、可持续方向转型。

垃圾处理行业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其市场属于政策驱动型市场,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走向直接影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政策,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年中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对此进行了全面的汇总。

图表1: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政策汇总-1

发布时间

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

2018年1月

《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2018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里化工作任务。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 《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军后建[2017]485号)、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从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2017年12月

《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

明确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指导地方编制本地区省级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周期为2018-2030年,2018年底前完成。

2017年7

《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

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有序推进存里项

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

目转型为PPP模式。尽快在该领域内形成以社会资本为主,统一、规范、高效的PPP市场,推动相关环境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明显优化。

2017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严格固体废物进口管理,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应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通过持续加强对固体废物进口、运输、利用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彻底堵住洋垃圾入境。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国内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补齐国内资源缺口,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6月

《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开展示范的县(市、区)要在2017年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

 

 

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2017年5月

《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加强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位资格核查:规范垃圾跨界清运处置行为1强化垃圾跨界清运处置过程监管等。

2017年5月

《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

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住建部门牵头指导各地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种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并以此为抓手,让公众理解、支持、参与环保,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常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的良好风尚。

图表2: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政策汇总-2

发布时间

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

2017年5月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3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评价工作和报送清扫保洁有关情况的通知》

 

 

(建城环函(2017)1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组织开展2017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

2017年4月

《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和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

要求垃圾焚烧企业于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装、树、联”三项任务,即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2017年4月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行动》指出,到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5%,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546%左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3万亿元。 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2017年3月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提出的主要目标有: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46座重点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

2016年12月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提出要,因地制宜推进农林废弃物、城市垃圾等生物质能综合开发,鼓励城镇小型燃煤供热锅炉改造为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扩大生物质热电联产比重,提高生物质利用效率,替代城镇化石燃料消费。

2016年12月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特殊困难地区可适当放宽。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

 

 

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到2020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概览3:归纳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管理政策的关键进展

发布时间

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

2016年12月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提出,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快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2020年底前,力争基本摸清全国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状况。

2016年10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将垃圾焚烧处

 

 

理设施建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到2017年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标准和评价体系。到202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准。

2016年9月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民间资本的进入,对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政公用行业服务和供应保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行业既利当前又惠长远,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

 

 

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破除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行业的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市政公用行业健康发展。

2016年8月

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6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力争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60%

图表4: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政策汇总-4

发布

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

时间

 

 

2016年5月

《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试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的协同发展,鼓励在重点环节加强对接:一是在收集环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时充分考虑回收的便利,使可用资源优先得到回收,尽量避免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提高资源回收率的同时,实现垃圾减里。二是在回收环节,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整合。三是在转运和分拣环节,探索利用废旧商品回收车辆,实现对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的运输。四是在处理环节,将废旧商品分拣中心和加工处理基地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对接建设,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2016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

 

纲要》

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贾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建立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

2016年2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里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强化城市保洁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通过限制过度包装,减少-次性制品使用,推行净菜入城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在2018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详尽规划了2018年至2036年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纲领与使命。

2018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国管节能号)、《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 (军后建[2017]485号)、《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号)要求,从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2018年,46个重点城市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探索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扩大至全区、全市范围。制定完善示范片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截至2020年底,针对46个关键城市的行动计划已基本完成,它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构建,并确立了完善的法规与技术标准框架。这一阶段的成功催生了一系列可供效仿和推广的实践模式。在废弃物处理流程中,尤其是对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其回收利用率已稳固超过35%,成为强制性环保指标。

根据我国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进展,项目组梳理了我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政策法规情况,对其法规层级、分类标准等进行了分析。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在2022年4月12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指出,尽管疫情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产生了一定的挑战,但根据上海环境研究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上海市20多个居住区进行的深入评估报告显示:在志愿者支援减少的特殊时期,尽管有部分居住区(约三分之一)面临一定程度的变化,但仍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区域保持着卓越的居民自觉分类投放能力。这表明,市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并未因疫情而显著衰退。

截至2019年底,46个关键城市的进展显著,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其居民小区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接纳率已逼近70%。与此同时,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各地全面启动此类举措。广东省、浙江省与陕西省等省份积极响应,积极执行全省性的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总体趋势表明,生活垃圾分类正逐渐成为推动低碳生活方式的前沿风尚。

立法推动垃圾分类实践:上海与深圳等地引领典范 通过严格的立法手段,诸如上海与深圳在内的先行城市已确保了生活垃圾的强制分类执行。对于违法行为,法律制裁得以实施,从而产生了显著的改进。上海自2019年7月1日实施强制分类以来,其成效尤为显著:2019年居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相较于2018年底的15%大幅提升至90%,而单位达标率整体维持在87%的高水平。

1.法规层级

46个试点城市中,有11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17个城市出台了政府规章,如《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还有16个城市出台了规范性文件。

图:46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层级

2.出台年份

46个试点城市中,有26个城市都是在2019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如上海、北京、广州、杭州、武汉等,济南、呼和浩特、咸阳等3个城市在2020年出台了相关法规。

时间轴: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发布时间节点

3.分类类别

46个试点城市中,除了福州市采用五分类(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其他垃圾)、广元市采用三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及有害垃圾三类),其他试点城市均采用四分类方式。采用四分类的城市中,对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叫法有所不同,如上海为湿垃圾、干垃圾。还有一些城市是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但本质上都是要实现干湿分类。

核心策略:提升居民厨余垃圾分类效能 据统计,我国生活垃圾中厨余成分占比高达40-50%,然而厨余垃圾的收集效率尚待优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如韩国、美国、新加坡与日本等地,其厨余垃圾收集率目前分别处于3%至21%的区间。上海市在推动垃圾分类方面尤为积极,依据2019年2月发布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市设定目标,力求到2019年每日干垃圾产生量控制在21000吨以下,湿垃圾(即厨余垃圾)的日均分类量需超过5520吨,这意味着湿垃圾在总垃圾量中的比例将力争达到21%以上。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日常产生的蔬菜水果残渣、剩余饭菜以及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废弃物。这类垃圾因其高水分、盐分和油脂特性,不适宜采用填埋或焚烧的处理方式。

2014-2018年我国厨余垃圾产生量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全球各国正在积极推行厨余垃圾管理策略,旨在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尤其在美国,厨余垃圾的处理倾向于源头分离,借助厨余粉碎机的应用,这些有机废弃物被分别收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有的市政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并未针对厨余垃圾进行充分设计,直接采用类似的处理方式可能导致以下问题:污水管网可能因大量厨余垃圾而面临堵塞,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处理压力增大,且厨余垃圾在管网内腐败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沼气,进而带来安全隐患,包括爆炸风险。”

三、垃圾分类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垃圾分类环节尚未形成闭环

随着近年来环境挑战的加剧,垃圾分类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尽管国家投入了大量资源推动其普及,垃圾分类的全面实施仍未达成预期。我国垃圾分类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在于其涵盖了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四个相互关联的阶段,任何环节的孤立推进都不足以确保体系的有效运作,必须构建一个完整的链条,形成闭合的系统模型,方可切实见效。

然而,在当前的垃圾分类推进进程中,关注点往往聚焦于特定的环节。例如,国家积极倡导垃圾分类投放,明确要求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对应投放各类废弃物。然而,实践中收集阶段,分类后的垃圾桶往往混装在一辆垃圾车中,这使得后续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等环节无法形成有效的连贯流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

(二)居民缺少对垃圾分类的基本认识

垃圾分类的推行受阻因素繁多,而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障碍尤为关键。当前,多数试点城市遵循四类划分原则: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或湿垃圾)及其他垃圾。某些地区采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的区分,但这样的分类体系可能对公众的理解构成挑战。尽管政府部门和媒体积极进行宣传教育,广大居民的全面分类知识普及仍显不足。  为了确保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分类方法需趋于简化,复杂的分类制度往往导致实践操作难度增大。因此,分类标准的优化至关重要,应考虑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通过科技手段提升识别和指导的精准度。明确各类垃圾的处理途径,是构建完整且可持续的垃圾分类与处理机制的前提。

我国居民的居住环境主要以高密度公寓为主,室内空间相对狭小,难以如国外居民般在私家庭院设置众多垃圾分类容器,从而在实际操作上带来了分类投放的困难。

(三)还未建立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国际垃圾分类技术环节已趋于成熟,然而我国面临的挑战主要在于管理而非技术层面。实现垃圾分类的顺利运转,需政府主导,整合全社会资源与力量,确保其持续推行并转化为制度规范和民众的日常行为准则。尤其在管理策略上,强制性的惩处机制不可或缺。尽管部分试点城市设有分类指导,但若处罚力度不足,可能导致分类行动流于形式,难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未来发展策略与应对措施建议

(一)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收费制度

“分步骤、分层次、有目标”地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收费制度。第一,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首先要有章可循,制定详细的垃圾分类方法、分类标识标准,以及制定垃圾分类收集的统计和评价指标;其次,配备不同的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分类运输,避免再次混同。第二,城市应该创新垃圾收费机制,按照垃圾实际丢弃量和分类处置量实施阶梯或分段收费制度;对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企业实施动态税费征收机制,额外征收资金专项、定向补偿垃圾分类处置前端、中端环节。第三,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共信息平台,追踪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和使用;鼓励公众参与垃圾处理费的管理和监督,并实行相应的“积分兑换”“税费减免”等奖励机制,带动全民参与。

(二)开始阶段实行相对简单的分类标准

在垃圾处理的全程管理中,首要目标是简化前端投放环节,以便于居民操作。初期建议以湿垃圾和干垃圾的基本划分为主,居民在投放时只需简单区别这两类,随后在处理站点利用筛选设备进行细分。对于后端处理,应构建专门的干垃圾分拣线,实施有序倾倒并进行分类处理。随着公众对基础分类规则的熟知和接纳,我们将逐步提升分类标准的精细化程度。

(三)建立完整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体制

为了确保强制垃圾分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的执法机构和体系不可或缺,这包括在各垃圾投放点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这些监督员肩负职责,监控居民严格按照分类规定投放垃圾,对于任何未按规定操作的行为,他们需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制度的刚性执行并产生实质性的成本效益。

借鉴国际先进的垃圾分类实践,德国实施了详尽的法规体系,引入了连带责任机制:对于未分类垃圾的区域,物业与全体居民将接收到警告通知,屡教不改者将面临垃圾清理费用的上调。美国则通过诸如《固体废弃物处置法》、《资源保护及回收法》以及《污染预防法》等立法,对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部分城市会施以高达1000美元的罚款、监禁甚至社区服务作为惩戒。比利时采取更为直接的措施,违规市民的垃圾袋会被标记拒绝接收,以此警示。这些严厉的执法措施有力地提升了公众的垃圾分类认知,对我国推进垃圾分类进程具有启示作用。

第二节详细项目规格与要求

一、项目简介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本项目旨在为XX区实施环卫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的采购与服务,中标供应商需在XX区或采购方指定区域完成设备的购置、安装及运营管理。预期总建筑面积包括各类投放点共计XX套,具体分为A类站房XX套,B类站房XX套,以及C类站房XX套。在施工队伍入场作业后,采购方保留根据小区实际需求调整投放点位置的权利。

二、详细货物规格与需求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暂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