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村土地流转工程监理服务方案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第一部分概述与工作范围

第一章概述与项目描述

监理任务:XX现代农业农村土地流转项目第五期工程

招标人:XX

建设地点:XX。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为4800万元,涵盖的主要建设工程内容包括:给排水设施、市政桥梁构建、河道疏浚清理、绿化景观提升以及若干零星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

项目投资规划:预计工程总投资额大约为4800万元人民币;本监理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监理服务费用或以费率计价的上限)设定为0.800%。

监理服务期限:910日历天。

第二章全面的监理职责与覆盖领域

一、项目涵盖范围

质量管理:涵盖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监控,进度控制,投资管理,以及保修期间的维护工作。同时,还包括合同履行的监督,信息管理的顺畅运行,以及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全方位保障。此外,我们致力于与各部门间的高效协作。

二、项目监理职责

本合同的监理职责涵盖工程承包合同界定的所有工程施工任务。在工程执行进程中,若出现工程范围的变动,随之而来的变更后工程施工任务依然隶属于本合同的监理范畴。

第三章详细阐述的监理职责与任务

一、监理工作内容(通用条件约定)

(1)在接收工程设计文件后,我们将在首次工地会议召开前七天内提交监理规划。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理工作的需求,我们将同步编撰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

(2)参与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会议,其中包括理解和掌握委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面评审,着重关注其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尤其是关于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部分。

(5)评估施工承建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组织架构与人员资质的完备性。

(6)核查施工合同方指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状况

(7)评估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蓝图,并核验其对原计划的适时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测量与定位成果

(11)审核并确认工程的启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颁发开工令。

(12)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严谨的核查,确认其有效性和符合规定要求,并实施包括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在内的材料抽检措施。

(13)负责审阅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款项支付申请,随后签署并出具相应的支付证书,此证书还需提交给委托方进行审阅和批准。

(14)在实施巡查、旁观和质量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工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施工风险,须督促施工承包商立即进行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委托方。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评估施工承建商就新型材料、创新工艺、前沿技术和先进设备的运用所提交的论证资料,以及相应的验收规定。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负责审阅并处理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请求,其中包括施工进度的调整、相关费用的索赔以及合同纠纷的协调解决。

(19)审核施工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并据此撰写详尽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与工程的最终验收流程,并签署相应的验收评价意见。

(21)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并将其递交给委托方。

(22)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编纂与整理,并将完成的档案提交给委托方。

二、专业监理职责与特殊条款

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质量、工期、投资、HSE方面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配合委托人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助施工组织协调(不包括一审结算)。

三、监理角色与职责执行

监理权限范围:全面涵盖项目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投资监督(排除初步审核)、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合同执行以及外部协调事务

四、履行监理职责的法律责任

1、应确保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实施明确的责任制,针对各项施工活动制定详尽的HSE管理手册,提供充足的劳动防护设备,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确保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安全检查,一旦在作业过程中识别出任何潜在危险或严重风险,应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向甲方汇报相关情况。

3、在遭遇事故时,务必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严格遵从统一指挥,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报告事故详情。

4、需确保对相关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器材进行维护与保全。

5、确保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全面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从而提升其安全认知与操作技能。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6、任何采购活动必须严格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甲方设定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选购合规的原材料、设备、管道、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及安全检验仪器。

7、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确保所选用的分包商具备相应的工程服务项目施工资质及安全认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分包商的安全责任将由乙方独家承担,甲方不对乙方选择的分包商直接负责。

五、监理工作基本规范

监理单位需承担全面的质量监管职责,涵盖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但不涉及初步审计结算),并执行有效的进度管理。同时,安全管控、信息管理和资料管理工作也需得到妥善处理。在信息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他们还需协调各相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其具体内容丰富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投资控制:

1.严谨管理隐蔽工程的计量环节。施工方需对隐蔽项目实施自我质量核查,经监理人员验收通过后方可推进至后续步骤。针对基础构造、隐蔽工程或涉及签证的部分,必须提供详尽的示意图及详细位置图纸、坐标标注,否则,签证数据将无法得到委托人的确认,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2、承担施工期间施工方提交的月度工程量与费用核查任务,严格依据施工合同规定,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实施监督审阅并独立审批,同时负责向委托人提交相关核定申请。

3、负责审核工程范围内的合同商签证、设计变更,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和相关合同商及签证事项。

4、按照委托合同及其相关约定,对承包商编制的日历年、季度和月度资金规划进行审阅与核查,并实施有效的监督与管控。

5、担当索赔金额的核算与审核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并协同委托方解决合同争议。

(二)进度控制:

1、在接受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后,监理人需严格依据委托人和相关合同的规定进行详尽的评审。其任务是对承包商拟定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核查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监理人将据此对承包商的施工活动进行按计划的监督指导。

2、分析承包商每月提交的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动态报告,识别影响工程进度的关键因素,迅速制定相应的纠正策略并下达指令,同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整改管理。

3、在识别并分析进度瓶颈后,我们应及时制定并实施补救方案,随之调整整体进度计划,并在完成上报委托人审批流程后,随即发布相关指令,确保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与执行。

4、按照施工总进度规划,负责审阅承包商呈交的年度、季度、月度及周工作进度方案,并实施监控与管理。在适宜的情况下,将对这些计划提出修改提议及指示,待委托方审批通过后,继续监督其执行落实。

5、依据委托合同及其相关条款,本项目将编制全面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材料设备采购方案,并对承包商呈交的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阅。

6、监理人有责任确保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如因监理方责任导致工程延期,将被视为违约。对于每延误的一天,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用总额支付5%的违约金。

(三)质量控制:

1、通过实施科学的管理手段和严谨的质量管控措施,确保承包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标准、施工规程以及允许的精度要求进行作业,旨在预防安全隐患,防止安全文明事故的发生。我们将严守质量把控,依据合同条款履行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2、协助委托人针对施工图提出优化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协助委托人进行其它招标工作,协助签订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

3、承担分包商资质的评估职责,具体涉及详尽核查分包商或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供货实力与商业信誉等关键要素,并将审核结果提交给委托方。

4、实施定期的施工合同履行监控与核查,遇到紧急或特殊情况应立即通报委托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报告。对于工程监理人员发现的不符合工程设计规定、施工技术标准及合同条款的情况,监理人员有权力要求承包商进行修正。

5、负责审阅并评估工程范围内的材料与设备采购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及应急对策,随之发布相应的指导命令。

6、负责施工图纸的审阅与改进,并组织图纸会审与设计说明会议。

当工程监理人员察觉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品质规定时,应立即向委托方呈报,并促使设计单位进行修正。

7、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阅,并确保其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管控。

8、负责对工程范围内所有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实施核查与验收,特别关注那些可能影响工程实用性和视觉效果的关键物资和设备。

9、履行材料与设备的及时入场验收职责,并在设备及材料投入使用前,遵循相关规程进行抽样见证。对于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和设备,迅速向委托方报告,并依据规定实施全程的旁站监理工作。

10、要求承包商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细化施工技术管理规定并切实执行质量保障措施。

11、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对于承包商任何偏离设计文件、标准与规程的行为,将即时发出整改要求,如需,将实施工程暂停措施。在签发监理通知的同时,我们将持续跟进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直至完全整改完成。

1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需积极主导各方针对各阶段及关键部位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督促施工方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确保执行。对于隐蔽工程项目,承包商完成自检后,监理人员须严谨地进行核查和签证,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与分项工程实施严格的质量验收,任何未经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行下一步操作。

13.监理工作须严格遵循旁站监理的相关规定,实施有效监督。

14、承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置工作,对事故起因进行深入剖析,明确相关责任,制定并推动事故解决方案的执行,为委托方呈交专门的事故处理报告。

15、确保承包商按照规定程序向各相关单位提交各阶段的验收申请。

16、承包商要求变更设计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报委托人确认,由监理人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由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方案,由监理人审核,经委托人批准后,通过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委托人要求变更设计时,在监理人接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由监理人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由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17、中委托人提出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监理人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凡由承包商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监理人认可,报委托人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鉴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人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8、负责组织样板工程的施工实施与验收工作,提交验收意见供委托人审批。同时,对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搜集、整理和归档。并按委托人的既定时间要求,按时完成资料的上报与审核任务。

19、统筹协调相关机构进行工程的竣工前置验收工作,并提交详尽的竣工预验收报告。

20、负责与质量监督部门沟通协调,以确认工程质量,并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安排工程交接工作。

21、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三十日内,应确保向委托人全面提交监理资料。

22、监理单位需对承包商的到岗状况实施评估并记录,依据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对任何违约或人员短缺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经委托人审批通过后执行。

23、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负有职责,需将相关的强制性规范要求通知委托方,并向承包商提供具体的执行建议,同时监督其严格执行。

(四)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要求:

1、确保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推动承包商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实施明确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标准。

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遵循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临时用电施工规定、支护体系、土方挖掘操作规程、模板工程实施方案、施工电梯的安装与拆除程序以及脚手架搭建与拆除要求。在审批通过后,我们将监督其严格执行相关方案。

3、负责全程监控工程施工安全,一旦发现任何潜在隐患,应立即通报承包商,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4、承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职责,一旦发现任何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应及时向承包商通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5、确保承包商在施工进程中严格履行对周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以及公共设施的保护措施,有效防止或降低粉尘、噪音、废气、废水排放,同时妥善管理施工照明,最大限度减小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

6、监理单位需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在项目管理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他们应强化对施工过程的监督与检查,一旦发现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对于严重的情况,须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若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改正或继续施工,监理人员需立即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监理人员(包括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理工作,对工程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7、在项目实施阶段,严格遵循省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协同工程各方对潜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与评估,进而制定针对性的危险源控制策略。同时,依据施工进度,对自开建至竣工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督,督促承包商及时履行向安全监管机构的定期报告和检查申请制度。

(五)合同、信息管理与协调工作:

1、监理人需遵循监理规范,致力于合同与信息管理,致力于收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关键信息,为委托方提供详尽的合同履行情况分析。同时,监理人将为参与各方预防合同纠纷,降低风险,以及在必要时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以确保依法、公正地调解争端,妥善处理各类争议和索赔事宜。

2、确保委派专人在本工程项目中负责信息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同时做到及时向委托方传达相关信息反馈。

3、致力于协调各工程参与方的关系,强化沟通机制,以推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任务的顺畅进行。

4、负责起草并协助签署本项目的保修协议及其终止协议。

5、在保修期间内,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人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接到通知后须于48小时内亲临现场,履行问题解决职责。

6、在保修期间,监理工程师负有以下职责: 1. 通知承包商及时到场处理已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相应的维修建议。 2. 组织承包商实施维修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如经建设单位或委托人授权,监理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并对维修费用进行审核,最终提交给建设单位或委托人审批确认。

7、监理人将对每个维修项目逐一建立详尽的维修记录档案。

8、在保修期内,监理人的职责包括审核工程保修结算,以及对期间雇佣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认可,并确认相关责任方。

9、当建设单位或委托方认可使用单位指出的质量问题时,监理机构随即协调权威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并将鉴定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或委托方。

六、专业监理职责

(一)施工阶段服务内容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参与设计交底会议,深入研读施工图纸,适时提出建设性的改进建议和意见。

(2)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阅并予以确认,确保其符合签发的建筑设计要求、采纳的技术规格标准及适用的技术规程规定,作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依据。

(3)负责审定项目单元工程、分部与子分部工程以及检验批的划分。根据监理规划的深入剖析,动态调整并确立质量管控的关键领域、工作流程与监督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详尽的质量控制操作细则、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管理体系文件。

(4)确保承包商建立并有效运行针对本项目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同时监督其全面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5)负责协助委托方完成项目施工相关的测量控制网点的交接工作: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进行严谨审核,并按照监理标准对相关测量数据进行核查与确认。

(6)评估承包商自行建立或外包的实验室资质;审核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材料与工艺实验,以及对施工参数试验的确认权限。

(7)核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的试验检测数据。若合同允许,监理方有权进行适量的抽样检验以确认材料性能。

(8)实施全程施工质量管理,强化现场管理工作,针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实时记录并整理施工质量信息,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影像取证。

(9)负责参与并主持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对事故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同时监督质量事故的妥善处置。

(10)负责策划和主导周期性或临时性的质量审核会议与研讨,对施工质量状况进行深入剖析并公开通报,通过协调相关机构的施工行为,有效排除可能妨碍质量的外部干扰因素。

(11)确保及时开展各检验批、分部与分项工程,以及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与评估工作。

(12)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

(13)履行委托方安排的竣工验收程序,并提交相应的质量评估报告。

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审阅并深入分析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相关投资条款细则。

(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3)负责制定并监督施工各阶段(年度、季度及月度)的资金使用规划,确保其有效执行。

(4)每月通过专业的投资管控软件,对投资计划值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生成详尽的报表以供参考。

(5)工程付款审核。

(6)审核其它付款申请单。

(7)负责处理与施工索赔相关的资金事务,并进行审核

3.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1)深入理解和掌握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进度相关条款。

(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进度计划。

(3)监督并管理施工的整体进度计划,确保其在项目实施阶段的有效执行,视情况实时进行进度调整。

(4)监督并管理各个施工阶段,包括年度、季度及月度的进度计划实施,视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5)在项目的执行阶段,通过计算机系统定期(每月、每季度及年度)对预设进度目标与实际进度进行对比分析,并生成相应的进度控制报告。

4.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1)细分项目结构,明确每个子项目的具体界定范围。

(2)构建并详细设计项目的合同架构,制作项目合同结构示意图。

(3)负责代理委托人的索赔事务处理及合同争议的协调解决。

(4)负责监控各类合同执行情况,并按期生成详尽的合同管理报告。

5.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

(1)负责工程信息的全面搜集、系统整理及严谨归档工作。

(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

(3)建立工程会议制度。

(4)督促各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6.施工阶段的组织与协调

(1)审核并报告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进度,向委托方提交详细的核查报告。

(2)评估工程启动的必要条件,严谨核查施工前的各项筹备工作细节。

(3)严谨核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及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商的资质认证。

(4)协调并管理委托方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

7.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

(1)制订风险管理策略。

(2)在合同中采取有利的反索赔方案。

(3)制订合理的工程保险投保方案。

(4)工程变更管理。

(5)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事宜。

(6)协助处理与保险有关的事宜。

8.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1)监督实施施工安全专项计划,并确保施工单位建立并执行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

(2)确保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法定责任。

(3)组织工地安全检查。

(4)制订项目委托人的应急措施。

(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6)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

(7)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

(8)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

七、监理职责

(一)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谨遵循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和商业活动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所有规章制度。

(二)在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合同文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依约操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与透明的业务活动准则,坚决杜绝为了不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或对方权益的行为。

(四)在识别到业务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时,应及时予以警示,若情节严重,则需向上级主管机关或纪检监察、司法等相关机构进行举报。

第三条 监理人的责任

在业务活动中,须与委托方维持规范的业务联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严格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项方针与政策,并恪守如下规定。

(一)严禁向委托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现金馈赠,包括但不限于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回扣、好处费或感谢费等。

(二)任何理由均不得为委托人的工作人员报销理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承诺不为委托人的员工提供住所便利,亦不会为其配偶、子女的工作调动或境外/国内旅行等活动提供任何协助。

(四)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安排委托方工作人员参与可能干扰公务公正履行的宴请、健身或娱乐活动。

八、监理工作规定

(一)监理人作息时间

(1)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需与施工承包商同步,工作日常规时段内执行,而在非工作时间,其工作安排将依据工程进度进行。夜间作业时段,每个施工区域须配备一名监理人员,确保24小时不间断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值班,以便迅速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在工地上保证不少于5天的办公时间。

(2)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来临前,监理人需向委托人代表呈交详细的节假日值班安排表,并经委托人代表确认同意后,方能部署相应的值班人员职责。

(3)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验收或旁站监控需求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得到监理人员的妥善安排,不得以下班为由予以拒绝。

(二)旁站制度

(1)需在施工工序开始前四小时预先配置旁站监理人员,依据工序持续时间进行合理调度。

(2)应由监理单位对旁站人员实施预先培训,明确旁站检查项目的具体内容及相应的记录规定。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持续实施旁站监督检查。

(4)旁站监督期间,监理人员应持续实施现场核查,遇到问题须迅速处置。对于重大的质量和安全隐忧,监理人员需立即将其上报至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方工程管理部门。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后,方可恢复施工。在必要情况下,需经委托人确认后方可发布暂停施工指令。

(5)任何旁站记录必须确保真实无误且详尽,确保记录过程的完整性,禁止伪造或篡改,一旦发现将被视为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6)施工结束后24小时内,须完成旁站监理记录的整理工作,以供委托方进行情况核查。

(7)确保旁站监理人员充分理解并执行安全检查程序,特别是在夜间执行监理任务时,他们需严格履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职责,同时不容忽视自身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巡视检查要求

(1)监理人员应确保在工作日白昼时段内,至少投入不少于四小时的时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3)在巡查过程中,对主控项目实施100%的详尽核查,对一般项目确保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而对于实测检验,我们执行不低于30%的自我检测环节。

(4)在记录检查内容时,需详细列出各分部分项及对应的位置。质量评估报告应明确记载问题的性质(如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问题的数量,以及这些项目是否满足验收标准。对于实测项目,务必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实施并记录的数据点。

(5)监理人需依据工程进度的需求,制定出便于执行的巡查清单,并确保每位监理人员配备专用的巡查记录簿,以确保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四)检验批、验收制度

(1)完成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后,施工单位需依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实施自我评估。

(2)在施工单位完成自我质量核查并确认达标后,他们需编制工程报验单,连同相应的检验批或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格,提交给监理人员进行验收。

(3)专业监理工程师需依据验收标准对施工单位的自我检查资料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同时,他们应及时组织委托方、关联单位及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的验收记录表进行实地核查,实施施工质量的验收过程。

(4)只有当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经验收并获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认可,确认相关文件无误后,方可推进至下一施工阶段。任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工序,严禁擅自进入下一道施工环节。

(5)若验收结果不符合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责成施工单位实施返工或修复,待完成整改并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查确认合格后,将重新安排验收程序。

(6)在施工单位完成自我质量检验并确认达标后,将验收申请报告递交给监理机构。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协同业主共同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活动。

(五)监理人的内业管理

1.进场后,监理人需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承包合同、强制性规范与监理指南,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涵盖质量、安全与进度等全方位的项目监理规划。随后,将根据工程进度和专业细分,编撰详细的工程建设监理细则,明确规定监理范围、内容、工作流程、制度规定以及人员配置方案和职责分工。

2.在施工预备阶段,监理人员需依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严格审核施工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文档与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批,并在技术文件报审表上表明其意见。若审查不通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将不得执行。审核的核心内容涵盖:

(1)施工承包单位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契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2)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关于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安装、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建、拆除过程以及爆破等各环节的强制性标准规定

(3)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4)是否已按照强制性标准规定制定了针对冬季和雨季的施工方案?

(5)施工总平面布局的合规性评估,包括对办公区、宿舍、食堂、道路交通及排水、防火设施的设置,是否严格遵循了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规定。

3.作为评审者,监理人负有主持审阅承包人呈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的职责,特别关注以下要点:

(1)评估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包含确保工程质量的坚实技术与管理策略

(2)要求承包单位制定针对本工程项目质量常见问题的技术对策及预先控制措施,并进行严格的审阅与确认。

(3)要求承包商提交针对冬、雨季施工的相应质量保障措施,并进行严格的审批审核。

(4)要求承包商制定并提交水土保持方案,随后进行严谨的审阅与核查。

(5)要求承包商制定并提交成品保护措施与实施策略,随后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批

4.监理人需编撰每日工作纪要,详尽记载日常职责执行情况。

5.监理机构的办公区域应当维持整洁有序,包括公示监理组织架构、工程进度展示、施工现场平面布局图以及详尽的监理规划与执行细则要点等相关材料,以供明示。

6.监理人应配备一套工程规范。

7.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流程应由监理人在接到承包商提交的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可行性要求严谨且实际操作性强,严禁施工单位直接抄袭。审批过程中,相关资料需附带详细的原始审批意见,监理人员需逐项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已按照规定进行修改。此外,审批结果需经监理部会议集体审议讨论。

8.施工承包人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需由监理人员专门负责,确保其与工程进度保持一致。在工程竣工阶段,监理人员应积极督促施工承包人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经过严格审核后,由施工承包人将这些资料正式移交给委托方。

9.作为监理方,应参与由委托人安排的图纸审查和技术讲解会议。对于图纸中可能存在的疑问,监理人将通过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在设计技术讲解记录及图纸审查会议纪要上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10.施工承包人需向监理人提交待审核的技术资料、工程款申请书及签证等相关文件。监理人对这些文件的审阅与批准,原则上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合同另有规定的,应遵照合同条款。若逾限且无正当理由,监理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每周,监理人需主持至少一次涵盖委托人、监理与总承包单位的监理会议,会议旨在协调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及合同事务。会议记录应详尽,并确保会议纪要能迅速分发给所有参会单位。

12.每月,委托人应接收监理人提供的不少于十分钟的关键部位与隐蔽工程施工的录像资料,确保录像清晰详实地记录了工程的实际施工进程。

13.确保日清日结,所有旁站监督记录、材料抽样检验、入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以及工程联络单等相关文件,原则上须于当日送达至委托方的工程管理部门,并迅速在微信群内同步上传所需资料。

14.在评审过程中,监理方应提供详实具体的评价,包括相关事件的详细描述和原始数据的引用,避免使用诸如'合格'、'属实'等笼统的表述。

15.只有在监理人与委托人达成充分且有效的沟通共识后,方能进行审批意见及会议纪要的签署。

16.每月5日,监理人需向委托方提交上一月份的监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须严格遵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

17.监理人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须履行参与义务,依据本地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规定,编撰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审查记录》等相关文件。

18.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监理单位需按照规定整理并归档以下技术资料: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月度与周监理报告、会议纪要(包括监理通知单、监理联系单等)、详细的工作记录(如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巡视记录以及音像证据)以及所有与监理工作相关的书面通知。这些文件均需妥善整理,形成完整的归档体系。

(六)监理人对施工承包人的管理

(1)依据监理细则,监理人员将通过实施旁站监督、定期巡视以及同步检验等手段,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严谨管理。

(2)监理工作应着重于工程结构的质量保障、使用性能的实现以及建筑材料对环境的影响控制,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实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作业。

(3)施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其在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包括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立、完善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均需接受监理人的核查。同时,监理人将督促施工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进行监督。

(4)监理人应审查施工承包人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审查应备案的分包合同是否备案,审查施工承包人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承包人的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的合规性,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状况,监理人负有审查义务,确保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6)监理人在施工现场执行质量与安全的巡回监察,针对发现的任何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承包商,并督促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若遇到严重问题,监理人有权即时签发工程停工令,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并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委托方。在隐患消除后,监理人会进行复查并确认整改结果,出具相应的复查或复工建议。对于未能及时整改或持续停工的承包商,监理人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或项目行业的主管机构报告,电话汇报需保留通话记录,并随后提供书面报告。所有巡查、整改、复查及报告记录应完整详实地记录于监理日志和月报中。

(7)当施工过程中出现需返修或加固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商提交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经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确认的解决方案。对此类质量问题的处理过程,监理人员将进行监督并进行最终验收。总监理工程师需及时向委托方以及本监理机构提交关于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确保所有相关处理记录得到完整整理并归档保存。

(8)监理单位需对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结构设施及安全设备的相关准用文件、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及验收记录进行核查,并监督其完成安全报验程序。所有审查结果将被妥善存档,以便查阅。

(9)施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状况应由监理人进行持续监督,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监理人有权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将相关文件抄送委托方。

(10)施工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应定期进行详尽的现场安全巡查,监督其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状况。

(11)施工承包人需将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其保护措施提交给监理方,随后监理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复核与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A、核实施工承建方提供的专职测量人员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的校准证书。

B、校核完成的工程控制桩数据、针对控制桩实施的保护措施策略、构建并验证的平面控制网、精确度高的高程控制网以及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已逐一办理验收手续。

(12)施工承包商在进入现场后,应由监理人督促其提交关于重要区域、核心环节及特殊工艺的施工技术方案与质量管理策略。监理人审阅后,需附加相应的监理实施方案,一并向委托方呈报。在实施这些关键部分、关键步骤和特殊工序时,委托方将实施现场监督核查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13)施工承包人采购的材料须经监理人的检验。对于分期送达的材料,监理人应对每一批进行逐一验收。若发现任何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质量问题,监理人有权要求并监督施工承包人在两天内将其撤离现场。不合格事项应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委托方,确保信息透明,不得隐匿不报。

(14)当施工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质量问题异常或遭遇质量事故时,监理人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通报,并与委托人共同研讨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15)监理人的职责包括审核并监督进度计划的执行,详细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状况。若实际进度落后于预期计划,监理人将发布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方实施调整。对于进度严重滞后的情况,监理人需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共同决定采取更为严格的应对措施。

(16)监理机构依据法定法规、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设计图纸以及施工合同,对施工承建方提交的竣工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并预先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针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督促施工方设定整改期限。在施工方完成整改后,总监理工程师会签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此报告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方技术主管的双重审阅并签字确认。

(17)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报审需经监理人员严谨审核,遵循国家及地方建筑法规,实施见证取样与送检,并确保所有记录完整无遗漏。

(18)监理人的职责包括参与委托人安排的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应的监理文件。针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改进意见,监理人需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当工程质量满足标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与验收现场的所有参与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七)对监理人的考评

1.为强化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控,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严格把控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与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安全、节能及环保目标,发包方需遵循管委会发布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考核评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委托人负责对监理人的绩效进行月度评估,完成评估后将公布相应的考核通报。

3.监理人的评估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内业与资料审核、施工过程监督工作的实地考察,以及收听委托方项目部对监理工作及相关人员的反馈意见。同时,我们也会听取主要施工承建商对监理服务及其团队成员的评价。

4.监理人需按照考核通报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整改任务,并随后通知委托方安排复查。

9.7监理人承担的协调工作

1.负责协助委托方筹备施工图审查工作,并就施工图纸独立提供具有创新性和建设性的见解与建议。

2.配合委托人协调拆迁、阻工;

3.负责协助委托方解决施工技术及方案实施中的复杂难题。

4.负责协调委托方,安排综合管线(包括供水、电力及通信)相关部门的进场施工工作。

5.负责组织并监督基础设施、主体构造、管道系统、照明设施、绿化景观、电力供应等专业工程的验收与移交工作,同时代理进行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合同已明确约定,监理人的外部协调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约定的监理服务报酬之中,无需委托人额外支付任何酬金。

九、监理责任概述

项目监理部作为实施现场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投资监督、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等职能的实体机构,根据项目公司的委托,承担着法定的权力、职责和义务。其核心任务包括:

(一)严格遵循并全面贯彻项目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执行建设管理部门及项目公司的所有制度、程序、规程和表单,确保各项详细措施的落地执行,并有效开展各项监理任务。

(二)着手制定详细的监理规划,并基于此规划,精细编纂适用于本工程的监理操作细则。

(三)对承包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涵盖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预案、专项施工方案及环境保护施工措施等内容)进行严谨的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与要求。

(四)负责审阅承包商的全面进度规划与年度进度方案;批准每月进度计划及其施工过程中所作的调整计划;监控并记录进度计划的执行过程,汇总并汇报进度执行的详细情况。

(五)向承包单位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100%平行复测,审核后报总监批复;审批承包单位的施工定线测量资料,现场监督承包单位地面线复测工作,并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地面线复测结果进行不少于承包单位复测量的30%抽检,当承包单位复测和抽检结果差异较大时,应联合承包单位进行复测,直至错误得以纠正或问题得以澄清为止。当审核确认的复测地面中桩高程与原设计对应的中桩高程误差在范围之外,且该复测路基土方总量超出原设计